温州市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 |||||||||||||||||||||||||||||||||||||||||||||||||||||||||||||||||||||||||||||||||||||||||||||||||||||||||||||||||||||||||||||||||||||||||||||||||||||||||||||||||||||||||||||||||||||||||
温州市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一、温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温州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综合经济监督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执法过程中有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调查权、处理处罚权、建议和移送权、通报和公布审计结果权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主要对下列事项实施审计监督: (一)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三)市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四)市属国有、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五)市本级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六)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人民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七)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八)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事项。 (九)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十)必要时,可对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审计。 (十一)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办理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监督检查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温州市审计局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温州市审计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收入212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25.9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150.55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支出2181.3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75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27.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8.46万元,项目支出535.1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末结转结余95.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95.10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218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支出1755.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项)支出1301.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9.04万元,审计业务(项)支出375.19万元,信息化建设(项)支出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87.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资津补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0.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81.39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6.0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2014年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0%。其中,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52万元,比上年下降33.23%。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领导来温审计调研等支出。共安排本单位公务接待42批次,58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收支情况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3.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审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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