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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首次对两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组织诫勉谈话

近日,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首次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该市畜牧兽医局虚列专项支出、市森林消防办违规发放福利等2名主要负责人实行了组织诫勉谈话。这是去年9月乐清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加强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通知》文件以来,首次尝试对违反财经纪律且情节轻微的市管干部实行组织谈话。

去年下半年,乐清市审计局在对乐清市农林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上述两家单位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未经人社、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虚列专项支出、违规发放福利。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存在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核把关不严,事后监管不到位。乐清市审计局将上述违规事实函告乐清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负主管责任的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周某某、市森林消防办原副主任吴某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归入其个人档案。审计期间,追回虚列专项支出及违规发放的福利628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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