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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浙江》2017年第23期刊发朱忠明署名文章

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审计监督保障

 

朱忠明

浙江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强调“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首次把审计监督提到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

    浙江审计机关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积极履职、依法审计,把浙江审计事业推向新境界,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深入践行“三个立”总要求

  

  2006年10月,习近平同志到浙江省审计厅调研时提出了“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三个立”总要求,既是“八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审计机关长期坚持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

   “以审计精神立身”,必须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审计精神,最核心的是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崇尚。审计监督权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只有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才能从行动上做到对法律的信仰。为了更好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干部应具备脚踏实地、扎实苦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专业精神,更有力地把审计职责履行到位。

  “以创新规范立业”,必须强化审计业务建设。规范是业务建设的基础,创新是业务建设的动力。要一手抓创新一手抓规范,既把建章立制融入业务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又在组织方式、实施模式、技术方法、业务管理、成果运用等方面探索创新,确保审计事业真正“立”起来。

  “以自身建设立信”,必须打造一支审计铁军。审计机关作为监督部门,自身过硬是依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前提和保障。审计机关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审计干部的专业能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铁军,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树立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提升审计工作的政治站位

 

  党的十九大赋予审计机关政治站位新内涵,把审计监督提到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审计工作,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政治站位,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站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谋划审计工作,坚定不移地把讲政治作为红线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

   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另一方面,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浙江”建设,加大审计力度,为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作出审计贡献。

  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坚决向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看齐,强化政治担当,从政治上把握大势、安排项目,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审计实施阶段,要善于从政治上看待问题,揭示经济问题背后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政绩观念,以及庸政、懒政、怠政等政治问题,推动政令畅通;在审计报告阶段,要把党纪党规作为问题定性定责依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保持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政治原则;审计整改阶段,要会同纪委(监委)和公安、检察等机关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合力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作用。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这是审计人最务实的讲政治。敢于监督就是在审计中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得罪人,维护党纪法规的权威,最大力度地震慑腐败分子;善于监督就是在审计中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作为问题定性定责指导依据,做到依法审计有力度、容错免责有“温度”,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群众的干事积极性。

  

 

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履行好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能,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积极探索构建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三个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深化政策跟踪审计。把审计监督的着力点聚焦到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上来,聚焦到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聚焦到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来。围绕十九大报告作出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部署,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等重点工作,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推动政令畅通。

  深化“大财政”审计。围绕审计“两个报告”需求,以公共资金为审计对象,制订“财政审计季”路线图,在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方面形成互动,确保实现有重点、有深度、有效率的全覆盖。探索构建涵盖“一个机构”(财政审计大格局领导协调机构)、“两个制度”(“两个报告”写作审核制度和业务讨论会议制度)、“三个机制”(协作、协调、考核机制)、“四个体系”(操作体系、方法体系、质量保障体系、人员培训体系)的“1234”保障平台,形成网络状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制订经责审计五年规划,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探索完善任前告知、年度报告、任中审计、离任交接制度。把经责审计结果连同非经责审计项目中发现的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融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大格局中,强化对经济责任定责结果的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美丽浙江建设。

  

  

坚守“清廉审计”生命线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及“清廉浙江”建设要求,浙江审计机关要以“清廉审计”建设为载体,加强“五大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筹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全面推广审计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审计署相关规定的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引导审计干部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持续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坚决完成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任务,推动各项配套制度落地,走好浙江改革试点“最后一公里”,为全国推开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浙江经验,推动形成党统一领导下、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管理体制。

  抓好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统筹使用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支力量,精细化购买协审服务,充分挖掘潜力。优化干部选用模式,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模式,推进审计人才库建设。优化干部成长机制,对新进审计干部、“狮子型”干部、“老黄牛”式干部,采取不同方式拓展成长空间,打通交流渠道,避免人才成长“天花板”。优化业务培训方式,健全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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