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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浙江》杂志9月19日报道:算算领导干部的“生态政绩”

两个月前,浙江省审计厅出具了首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意见。这是省审计厅首次开展对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在浙江逐步推开。 

抓住关键点

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试点省份之一,浙江紧扣“绿水青山”这一关键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率先在2014年建立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2015年3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审计条例》,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进行审计作出规定。

当年,省审计厅在磐安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同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审计组围绕土地、水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对审计目标、内容、评价指标和审计方法进行积极探索。此后,又相继在开化县、云和县等5个县(区)深化试点,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也实施了40余个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项目。

在市、县探索的基础上,今年,浙江开展对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3月20日至5月11日,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省林业厅厅长进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对我省的“森林生态账本”进行打分。

 

找准“评价尺”

“审什么”?

审计组翻阅了大量材料,并与省林业厅各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座谈,摸清部门职能、近五年出台的制度、业务流程、所掌握的数据台账和指标数据形成的过程等。通过初步梳理,明确了此次审计范围主要聚焦林业、湿地、物种资源三大领域,聚力生态体系建设。

“怎么审”?

坚持科技强审

审计组运用地理信息等先进技术,组建专业团队解析林业有关矢量数据,确保了审计科学性和准确性。

深度挖掘数据

审计组组建了一支专业数据分析团队,对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面积比例等指标进行验证,分析任务完成情况。

提出审计意见

审计组将发现的问题写进审计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建议省林业厅研究全省湿地分类、分级管理的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情况和评估结果,并向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启动修改《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念好“紧箍咒”

根据浙江资源秉赋,审计部门将“审山审海审土审空气”,重点探索海洋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2018年,全省审计机关将开展128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共审计领导干部210名,其中省审计厅直接对省林业厅和6个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审计,各个市县都有项目开展。

浙江省审计厅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科学审计、清廉审计,既要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也要看领导干部“绿色”责任的担当,用审计的手段倒逼各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王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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