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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召开投资审计转型座谈会

4月8日,为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和《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署推进投资审计转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浙审投〔2017〕132号)精神,省审计厅邀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能源集团和省交投集团等与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座谈交流加强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促进投资审计转型的看法和意见。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永刚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强调,投资审计必须适应新形势、步入新时代、符合新要求、谋划新发展。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投资审计转型的重要意义。投资审计转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是审计署面对现实,立足长远发展作出的统一部署。其次,投资审计的转型是审计机关监督职责的回归和强化。投资审计转型,退出与履行审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决不是弱化投资审计监督职能,更不是否定以前的投资审计工作,而是审计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到现阶段作出的必要调整,是对审计监督职能的强化,审计范围和内容没有丝毫减少,而且更加明确了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目标。第三,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浙江投资领域的全面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把各单位的管理要求体现到审计监督内容中,及时反馈全省投资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共同推进浙江投资的良性发展;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本系统与投资审计转型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把投资审计转型的政策导向落实到本行业和各自的工作中去。

会上,省厅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投资审计转型的政策法规依据,介绍了当前投资审计的现实环境和背景,并就我省采取的转型措施作了全面阐述。与会各单位就投资审计转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省审计厅做好相关工作,继续加强信息互通,建立投资审计长效联系机制,切实把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创新投资审计方式方法,共同促进我省扩大有效投资、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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