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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工作

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有关扶贫审计的工作责任、工作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强化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责任以及要求落实扶贫审计工作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保障能够满足审计现场工作需要的人员投入,保证扶贫审计干部队伍相对稳定。

通知明确了各级审计机关至2020年以前审计扶贫工作计划的编制要求、扶贫审计全覆盖的内容和推进步骤、扶贫审计项目的组织方式和目标要求。要求坚决揭露发生在困难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健全扶贫领域反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效。同时做好扶贫审计工作的定期报告,以及成效经验的宣传总结,积极编写审计案例和扶贫领域风险防范清单。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建立扶贫审计工作督查机制。对审计深度不够、问题反映不完整的审计项目,省厅直接安排力量进行审计;对于推进扶贫审计工作不力、工作作风不扎实、查处问责不严的审计机关,由省厅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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