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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泰顺、苍南等地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泰顺县三魁镇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贵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未经三魁镇党委及主管部门批准,时任三魁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的陈贵两擅自决定给负责管理三魁镇中心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发放6.17万元,其中陈贵两自己领取1.46万元。另外,陈贵两还对三魁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钟某某贪污侵吞民政救助补助资金案负直接领导责任。2018年5月,陈贵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二、泰顺县南浦溪镇箬垟村党支部书记毛信斌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南浦溪镇箬垟村委会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进行公务接待并购买烟酒,累计金额3.6万余元,时任箬垟村委会主任的毛信斌直接参与和决定。另外,毛信斌还多次通过虚开或虚增建设工程费用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冲账不能正常报账的日常村务开支。2018年5月,毛信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苍南县沿浦镇牛乾村利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接待问题

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该村多次利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接待,共计费用4840元在村账支出。2018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华怀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周加亭、村监会主任郑修程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退赔违规接待费用。

四、苍南县保安服务公司办公室原主任赖士发私车公养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7年5月,赖士发在保安员考试报名费中报销其个人私家车加油、更换轮胎费用,共计4280元。2018年4月,赖士发受到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五、苍南县钱库镇李家车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干部购置服装问题

2017年5月,该村以“工作服”名义为10名村干部每人购置1件白色短袖衬衫、1条黑色西裤,共计费用5024元在村账报销。2018年5月,村党支部书记李以铿、村委会主任李斯诺、村监会主任李来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人员退赔购置服装费用

【来源】清廉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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