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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今年3月以来,温州市龙湾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审计中发现的房产“两证不齐”、权属登记不实等问题,多次向区政府报送审计专报,引起区领导高度关注。近日,龙湾区政府出台《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该《实施意见》突出强化了三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保障。根据要求,该区将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考绩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权属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强化分类处置,注重因地制宜。结合该区实际情况,将有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划分为四类: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的,有审批手续且资料齐全未办证的,只办理单证的,无资料或资料不全但权属无争议的,按“从易到难、分类处置、有序推进”原则,分门别类提出审核条件和登记办法。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将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由区考绩办会同区纪委(监察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过程督考。对工作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问责。同时,对相关部门因执行实施方案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况作出了相应的免责规定。

(龙湾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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