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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修订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政策


2018年6月,乐清市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的相关政策和计算方法。

去年,乐清市审计局在该市扶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同一企业重复评价、安监一票否决企业未降档、对土地真实性审查缺乏有效措施等问题,并向该市经信局提出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规定,完善信息系统的控制,加强部门间数据的对接和整合,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建议。

乐清市经信局高度重视,充分采纳审计建议,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对现有相关政策做出了调整和明确。并以该乐清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主要对三个方面进行明确:一是对其中降档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由原先降档条件为“对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件及未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企业”调整为“评价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因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被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及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工业企业”。二是建立了企业综合评价纠错机制,明确了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纠错办理流程及各单位的纠错审核职责。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用地面积的审核计算方法,明确了企业已登记用地、承租用地、出租用地的定义,规定企业申请要求核减已登记出租用地面积的,必须与承租方企业在评价软件系统中填报承租用地面积一致,并经乡镇(街道)、功能区调查审核后才予以核减,从而达到有效防止重复计算面积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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