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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两统筹”实施意见推进审计全覆盖

      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精神和审计署有关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具体举措,固化浙江原有好的经验与做法,突出浙江审计特色,树立正确审计导向。

    《意见》依托财政审计大格局平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平台和政策跟踪审计平台的功能,以服务于审计“三个报告”需求为导向,统筹审计项目计划和组织实施。固化以被审计对象和审计实施主体统筹项目安排、“大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等现有经验和创新做法,向“两统筹”要资源、要效能。

    《意见》提倡树立导向。一是树立为基层减负理念,以促进减负政策落地、设定有限审计目标、用好非现场审计手段、精准提出审计需求等举措,切实为基层减负、为被审计单位减负。二是树立审计边界理念,在编制计划、确定审计对象、编制工作方案等方面都要关注边界问题。三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以“两统筹”方式,推动实现有数量、有质量的审计全覆盖。四是统筹运用审计成果,建立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同级审计机关之间以及审计机关内部的成果统筹运用机制。

    《意见》还明确把推进“两统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提高审计监督能力的重要手段来抓,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科学统计审计工作量,优化考核机制以适应“两统筹”工作要求,强化对审计目标、审计重点等审理,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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