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信息  > 统计信息
温州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1-3季度统计分析的报告


2020年1-3季度,全市审计机关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根据年初省、市审计工作会议部署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科学统筹审计资源,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其统计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3季度,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22个(其中:审计项目102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0个)。审计(调查)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52861万元,其中:违规金额7875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5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74045万元。经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55226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80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19596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40370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12713万元。移送处理事项74件,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70篇,提出审计建议444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65条。

二、审计情况分析

(一)审计(调查)单位情况

2020年1-3季度,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22个,较去年同期增加19个。有4个审计机关比上年同期有减少,共减少5个;有8个审计机关有增加,共增加24个(其中龙港局今年新增,完成1个);有1个审计机关持平,增长较多的为泰顺局,增加了7个。

       (二)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情况

2020年1-3季度全市审计机关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5286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4155万元。

1.违规金额。2020年1-3季度,全市共查出违规金额78759万元(其中市本级6873万元、县级7188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774万元。查出违规金额较大的县局是瑞安局,查出违规金额40708万元。

2.管理不规范金额。2020年1-3季度全市共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774045万元(其中:市本级424635万元,县级3494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4805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较大的县局是文成局,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70022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审计处理结果落实情况

2020年1-3季度全市经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552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055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80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5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1959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2824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127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2713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4037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1837万元;当年度的已上缴财政1648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807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5005万元,已缴纳其他资金12713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39243万元。

(四)移送处理情况

2020年1-3季度全市审计机关合计移送处理事项74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3件,移送有关部门16件);移送处理人员122人,移送处理金额7269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264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385万元,移送有关部门620万元)。

三、审计成果利用情况良好

全市审计机关注重审计成果深加工,着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审计成效。2020年1-3季度,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70篇;审计提出建议444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65条,采纳率达82.21%;提交审计信息726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517篇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47篇。审计成果得到了较好利用,并有效转化为各级领导决策,受到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抓统计质量。强化对县局和业务处室的统计台账填报指导把关,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对统计业务薄弱的县局和处室,要进行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加强统计工作的日常考核,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情况登记,促进提高审计统计质量和水平。

(二)抓整改落实。当前完成的审计项目都还在审计整改期间,要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指导,督促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对在审的项目,要充分利用审计优势,指导边审边改,促进规范管理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对整改数据、审计建议、移送事项、整改公告、信息专报等要加大督促,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审计机关,在审计统计台账上要及时予以反映,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2020年9月29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