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扶贫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9日至4月24日,对永嘉县2018年至2019年扶贫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补助对象认定和到户惠民补助发放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低保户、低收入农户认定不精准。二是部分公益林护林员选聘不当。三是17名非低收入农户违规享受2019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二)山海协作方面的问题。一是消薄飞地项目合作不规范。二是部分援建帮扶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三)薄弱村消除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薄弱村经营性收入不高、持续性不强。二是部分薄弱村提前确认经营性收入。三是个别行政村消薄不规范。四是个别消薄项目产权未登记。 (四)农村饮用水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饮用水工程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不到位。二是城乡供水一体化进度较慢。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生产路设计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二是农田矢量数据登记工作进展迟缓。三是个别项目实际建设单位与合同签订对象不一致。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一是8户农村危房未实际改造。二是危房改造资金结余较大。三是个别森林建设工作合同签订不真实。四是部分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其确权耕地面积不符。五是37户地质灾害搬迁后未注销土地证。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永嘉县人民政府夯实扶贫基础工作,加大扶贫惠农对象的审核力度;加强山海协作,助力永嘉县产业、科教发展;着力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消薄”成果;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 三、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永嘉县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