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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3号公告:温州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20-11-11 15:15:32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

二O二O年十一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日至6月19日,对纳入温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管理的313家单位(含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温州市本级可用预算指标数合计1431989.79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1344817.67万元,执行率为93.91%。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当年度项目指标调整较大。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2019年市本级有98家单位36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预算指标数合计54910.04万元。

    (二)资产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存在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推进缓慢、未及时清退各项保证金、基本存款账户留存资金较大、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办理决算时间较长、无法收回的对外投资未及时处置等问题。

    (三)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经费超预算数、公务用车改革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执行不严格、挤占项目经费等问题。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存在绩效目标照抄上年内容、绩效目标填写不完整、绩效目标无实质性内容以及追加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预算项目未进行绩效支出自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恰当等问题。

    (五)政府采购管理方面。一是采购目录编码使用较混乱、采购代表身份信息录入管理不到位。二是台式计算机采购管理存在价格不够透明、未能有效发挥节约资金作用、部分定制计算机核心部件为非主流产品和操作系统为非主流系统等问题。

    (六)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部分政务信息系统存在使用年限过短、未达到预期效果、未发挥全部功能、统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加强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强化工作的前瞻性,做到实编细编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肃财经法纪,规范各类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强化资产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预算项目的绩效管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完善预算单位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审批制度,发挥信息系统效用,提升行政办公的效率。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结果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沉淀资金等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审计建议,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各预算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整改措施,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规范“三公”经费及公车使用管理;加大资产清理力度,上缴历年结余资金;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和自评工作;加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规划工作,注重系统建设过程管理,促进信息系统使用效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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