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本级及瓯海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 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6日至5月8日,对温州市本级和瓯海区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至2019年,温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科技专项资金合计43145.80万元,瓯海区财政支出科技专项资金合计20585.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温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温州市科技局和瓯海区人民政府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强化政产学研合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对产业创新、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持续增强。但审计同时也发现,相关单位还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精细化程度不足、科技奖励政策不够完善、奖励政策兑现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落实。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 一是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未实现公开统一、部分科技项目立项把关不严、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或验收不严格;二是瓯海区部分科技项目强制终止但补助资金未清收、科技项目延期现象普遍且延期原因较随意。 (二)部分科技奖励政策不够完善。 一是由于科技、大数据、税务部门间未建立数据联动机制,市科技局向市区(除洞头区外)共66家(次)企业多付研发后补助经费未退回;二是激光设备补助政策执行绩效不高;三是部分政策未开展兑现申报或已开展申报但企业零申报。 (三)部分奖励政策兑现执行不到位。 一是部分奖励策兑现审批时长超规定;二是部分奖励资金未及时兑付;三是超范围、超额度给予创新券兑付。 (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一是科技中介相关扶持政策受惠面窄,目前主要向特定区域、新设立机构给予扶持,覆盖面不够;二是各领域科技中介发展不均衡、科技中介促进技术交易能力较弱。 (五)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网上技术市场竞拍产业化项目奖励遴选不科学;二是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审计建议相关单位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管理,实现项目精细化、专业化、透明化管理;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情况后评估机制,调整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建立研发后补助经费后期调整的联动机制,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探索产学研协调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相关单位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