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6月12日,对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是全市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实有行政在编人员14人,两家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事业在编人员38人。 2019年,市残联及下属事业单位收入合计3672.04万元,支出合计3652.65万元,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9.47%。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1.远程公务出行保障费用支出超控制数0.67万元;2.向泰顺县残联转嫁活动费用0.76万元;3.多支付器材租赁费和运动场地费0.70万元。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截至审计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赠送的车牌号为浙CBM027的业务用车和2019年购入的5.98万元智能制证设备未登记入账。 (三)购买服务不规范。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组主要成员研究方向为通信与信息系统、导航与定位,与合同约定的残疾人相关研究内容不匹配。 (四)基金会资金长期未使用。温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43.63万元未及时处置,其中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温州市残疾人康复指导部捐赠用于视觉行动资金结余11.76万元;募捐用于筹建残疾人办公大楼资金结余31.8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市残联加强预算资金监管,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强化财经法律意识,严格预算执行,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时掌握本部门资产现状,使资产账实相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强化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禁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加强采购业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自行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