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8号公告:原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至2018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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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至2018年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9日至11月29日,对原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至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原市卫生计生委持续深化综合医改,全力打造区域康养中心城市,推进高水平健康温州建设,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但审计也发现原市卫生计生委在决策制度执行、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市卫生计生委本级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16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在提交财政部门前未纳入“三重一大”议程经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医学云影像管理平台项目投资模式和合作方式未经集体决策。 2.部分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绩效不佳。一是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建设期间新增需求及部分内容变更,导致2个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落后于计划工期。二是疾病诊断专家系统建成后,由于功能并不符合实际使用要求,无法满足当时用户需求而停止运行使用。 3.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长期沉淀未发挥作用。由于在具体支付条件审核中存在操作性困难,2016年6月以来该基金未发生支出,基金作用未有效发挥。 4.单位内部控制及管理不完善。截至2019年11月,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未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 (二)市级公立医院方面问题 1.2个区域康养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目标任务未完成。温州老年病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进度滞缓,截至2019年10月尚未开工建设,仍处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阶段;市中心医院肿瘤院区改制未按计划推进。 2.市级公立医院多次突破年度控费指标。2017年至2018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5家医院突破“门急诊病人次均费用”等5个指标的年度控费目标,涉及次数26次。 3.2家市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制度执行不到位。市人民医院2016年至2018年绩效工资超发;市中心医院2016年和2017年停车补贴未纳入绩效工资核算。 4.政府投资卫生基建项目管理有待加强。审计抽查了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工程、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工程2个政府投资卫生基建项目,发现建设单位在履行法人职责方面有待加强,对设计、施工和变更管理还不到位。 (三)下属公共卫生计生单位方面问题 1.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本单位工作人员引荐,从其亲属开办的公司采购试验材料等,该员工已受警告处分。 2.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超核定职数配备正科级干部1名。温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反规定设置了协理员职务。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强化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 四、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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