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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审计促出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近日,永嘉县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永嘉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近年来,永嘉县审计局在该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中发现,项目本级预算执行率低、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不佳等问题。对此,该局向县财政局建议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行绩效运行与预算执行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加强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永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出台上述办法,并明确和规范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绩效评价适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主要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二是确定绩效评价的职责分工,由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各部门开展评价工作,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并具体实施。三是单位自评具体可采用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方法,并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得出总分。四是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永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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