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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5号公告:泰顺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时间:2021-05-27 17:44:48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3日至8月28日,对泰顺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9年,泰顺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0亿元,支出55.5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6亿元,支出6.29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5.28亿元,支出12.63亿元,滚存结余17.7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5万元,支出207万元,调出资金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泰顺县人民政府不断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进“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但审计也发现,泰顺县人民政府在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泰顺县体育中心和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费收入、培训费收入等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而未上缴国库。二是上述2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未全部纳入预算安排。三是部分省拨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将专户撤销后的资金及时缴入国库。二是财政资金违规出借给国有企业。三是部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和使用。四是山海协作项目资金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三)国有企业规范化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二是泰顺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贷款资金出现闲置。

(四)被抽审乡镇存在的问题。一是泰顺县彭溪镇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2.73万元未及时发放。二是泰顺县彭溪镇财政账户利息收入9.65万元未上缴国库。三是泰顺县彭溪镇政府通过泰顺县彭溪新农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扩充编外人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泰顺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泰顺县体育中心和泰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结存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国库,2021年运行经费已纳入县本级年初预算;泰顺县财政局已将专户撤销后的资金全部缴入国库,收回泰顺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剩余借款,对未下达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下达使用,收回预算结余资金进行统筹使用;通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加大在建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市场化运作,规范国有企业项目资金管理;泰顺县彭溪镇政府已将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位,财政账户利息收入已全部上缴国库,通过泰顺县彭溪新农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聘的人员不再承担镇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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