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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创新规范审计结果文书更好服务“重要窗口”建设

为更好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交叉重复较多、篇幅过长、审计评价特点不鲜明等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出台了《关于创新规范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文书的意见(试行)》。

《意见》坚持制度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改进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会商研判材料等结果文书,贯通“审”“评”“用”关键环节,提升审计成果的规范性、有用性和建设性,推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融入干部大监督机制,更好服务“重要窗口”建设。

区分规范报告定位。《意见》通过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的使用对象、主要作用、反映内容等进行区分,理顺关系,找准定位。明确审计结果报告不是对审计报告内容的简单删减,而是在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提炼审计结果,反映总体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认定等核心内容,突出服务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需求。

创新落实“审事评人”。为贯通问题定性定责与审计评价,《意见》遵循中央《规定》和浙江省《办法》的要求,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提出以“五审五评”落实“审事评人”。“五审五评”既是靶向发力的五方面审计重点,也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五方面内容。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按“五审五评”的五个维度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从五个维度归集、反映和评价审计发现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

创新完善审计结果报告。一方面,《意见》要求结果报告在原有总体评价基础上,按照“总体评价+细分评价”的方式,增加五个方面细分评价,使评价更加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另一方面,大幅简化审计结果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正文只表述问题性质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问题具体事实、定性和定责依据等通过增设“责任问题清单”以附件形式反映。为提高效率和效果,合并出具同步审计的两位主要领导的结果报告,在同一报告内分别对两位主要领导作出评价和问题定责,经过创新之后的结果报告篇幅控制在5页以内。

创新规范会商研判材料。《意见》强调会商研判材料重点回答两方面问题:一是如何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要求精炼概述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主要优缺点,提出将其作为“一般对象”还是“重点对象”的研判建议。二是如何看待所在单位(地区)的主要风险,要求在研判被审计单位(地区)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出困难、主要风险的基础上,结合该单位(地区)的特色和定位,提出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推动发展等方面的审计建议。

来源:http://sjt.zj.gov.cn/art/2021/7/1/art_1320647_58899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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