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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1号公告: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时间:2021-09-12 21:08:54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0月11日起,对温州市10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以下简称“10家国企集团”)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10家国企集团纳入合并报表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合计226.62亿元,营业成本合计200.35亿元,净利润合计3.09亿元。截至2020年6月底,资产总额合计2791.5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60.91亿元,负债总额合计1730.60亿元。

审计调查表明,10家国企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着力完善内控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稳定发展,促进了我市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审计同时也发现,10家国企集团在房产土地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房产土地管理方面问题。一是房产土地登记管理不规范。部分房产土地因取得年代久远、基础资料不齐、产权存在纠纷等原因导致其产权无法办理,但仍有部分产权登记条件较成熟但办理不及时。二是房产土地出租利用不规范。10家国企集团共有258宗房产和3宗土地空置,个别房产土地出租未经评估。三是个别房产土地租后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13宗房产未及时收取租金。

(二)工程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个别工程合同承诺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二是工程造价审核不到位。抽查发现2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对造价审核把关不严。三是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审计调查发现,工程工期延误现象和未及时办理结算的情况仍普遍存在。

(三)其他资产管理方面问题。一是对外投资项目效益欠佳。部分被投资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甚至多年无投资收益。二是个别国企集团下属单位资金未统筹利用。抽查发现,4家企业的部分资金未统筹利用或未实行竞争性存放。三是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部分单位对往来账款管理不够重视,长期未进行清理清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

审计建议10家国企集团强化资产经营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益;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加大造价审核力度;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加快往来款挂账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家国企集团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对照审计建议,有效落实整改。

一是针对房产土地管理方面的问题,10家国企集团已整改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土地189宗,完成入账房产土地14宗,盘活利用房产土地184宗,收回拖欠租金1547.35万元。

二是针对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10家国企集团已完成结算工程项目56个,收回多付工程款260.86万元,推动国资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整治机制,强化制度刚性执行。

三是针对其他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10家国企集团已完成清理低效对外投资项目20个,统筹有效利用资金7.11亿元,清理清收往来款项18.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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