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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1-09-12 21:25:13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25日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温州市审计局   林 琼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重点关注贯彻落实预算法、构建新发展格局、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强化监督与服务并重,统筹协调资源,创新组织方式,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揭示问题、提出建议,为我市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审计支撑。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9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4份;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70.48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26.22亿元(主要有:应调账处理金额16.33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9.24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制度136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66条。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锚定“五大新坐标”、开创“十个新局面”,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抗疫情稳经济持续发力。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工具,落实“惠企28条”“稳经济32条”等扶工助企政策,2020年安排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财政支出6.9亿元,全力支持“六保”“六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开展存量资金清理,统筹资金使用。

——财政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推出“温州财政金改12条”,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3000万元,积极引导财政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建立“循环筹集、统筹调控”的土地收储基金运作新模式,完成80亿元资金筹集任务,切实缓解做地主体资金压力。

——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创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新模式,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增信服务。利用惠企政策“直通车”数字平台,率全省之先提前一个月实现65亿元中央直达资金落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出台温州标准地1+X制度,积极引进了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一、围绕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财政机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不合规。市财政局未将23家国有企业纳入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未足额收缴4家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499.63万元。

2.存量资金清理上缴不及时。市财政专项专户账中专用基金结余26.45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391.6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3.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够规范。一是未及时分配2020年度省级转移支付资金5262.79万元,超规定时限下达市级专项资金55318.25万元。二是37个项目30941.11万元未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直接由市级预算单位拨付到各县[*]级预算单位基本户。

4.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绩效指标审核不严。审核下达的25个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无实质内容或者未细化、量化,涉及金额22068.46万元。二是绩效监控落实不到位。9家单位未报送绩效运行监控结果,涉及75个项目8024.42万元;2家单位报送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不完整,涉及3个项目2740万元。三是市本级纳入2020年度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16家单位中有2家未及时开展自评。

5.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市铁投集团等2家单位2019年5月获得专项债券资金6.5亿元,其中1.79亿元至2020年底才完成使用。二是2个土地储备项目2018年9月获得专项债券资金15.2亿元,计划于2020年实现收益32.64亿元,截至2021年2月底均未形成收益。三是2个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2023年到期,但项目已于2019年提前实现收益,导致收益中19.9亿元作为偿债本金长期留存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以来,我市利用大数据方法技术,连续4年对市本级纳入国库支付管理的300多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较好地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2020年度整体预算执行率提高到94.13%。与2018年相比,“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总额分别下降27.77%、26.61%和14.3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个别资金收缴不到位。如市福利彩票管理服务中心未及时收回84.96万元房租、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未及时上缴84.56万元手续费收入、市财政支付中心未及时上缴2172.63万元利息收入。二是个别支出不合规。如温州体校未严格审核补贴发放,向虚构交易的培训合作单位支付伙食补贴34.66万元。

2.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3家单位9处房产存在空置、未及时移交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管理等情况。二是5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账实不符等情况。三是2家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如市环科院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日均活期银行存款余额超过1800万元,未实行竞争性存放管理。

3.个别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不规范。一是7家单位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超预算数18.55万元,1家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余额超限额3.92万元。二是7家单位39笔公务接待4.71万元未及时结算。

4.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6家单位未执行不相容岗位制度,存在单位财务章与法人代表私章、网银支付与复核密钥由同一人保管,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保管等情况。二是4家单位对发票报销、公务卡结算等审核把关不严。

(三)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情况

对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单位认真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为摸清“家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编制范围不全。一是1家市级事业单位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二是5家单位未将6家下属事业单位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

2.对外投资披露和管理不到位。一是报告未披露原温州中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市属国有企业长期投资623759.69万元、投资收益7464.37万元等情况。二是温州大学等5家单位存在对外投资企业已吊销未清理、股权登记不准确未变更等情况。

3.部分资产实物底数不准确。一是资产报表基础数据不准,导致报告部分数据与实际不符,如报告披露政府部门管理的航道1219.29公里,实际为390.78公里。二是市住建局无法提供原市房管局移交的660套公租房资产明细台账。

二、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审计情况

(一)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及瑞安市、鹿城区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扩大内需为主要抓手,不断创新外贸出口方式,积极塑造温州发展新优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审核把关不严格。一是发展改革部门向34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59.23万元。二是商务部门向7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批零改造提升试点补助等81.38万元;7家参展企业利用他人出境材料等方式套取补助88.89万元。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效率低。一是2020年4月建成的22个公交充电站的326个充电桩,因设计规划不完善,仅用于新能源公交车夜间充电,日间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涉及财政补助金额323.26万元。二是因场地布局不合理、公交线路调整等原因,3个公交充电站的22个充电桩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涉及补助金额17.55万元。

3.放心消费评价体系建设不完善。一是市市场监管局培育把关不到位,2020年培育通过的8086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中有72家不符合资格认定标准,2021年3月公示的全市15877家放心消费单位中有582家在公示前已注销。二是鹿城区未实质性开展“后评价”工作,2020年度培育的1021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均已通过“后评价”,抽查21家单位发现,其中2家已注销、14家不愿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或只愿承诺部分退款。

4.消费券方案设计及执行不到位。一是商家圈定范围不够精准,未按政策要求剔除疫情防控负面清单行业,各类医院和药店核销消费券共计239.09万元。二是拉动大型工业企业效果不明显,消费券使用商家主要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大额消费券和工业消费券等适用大型工业企业的核销率偏低,仅为22.4%、25.6%。三是活动结余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消费券核销后退货退款资金38.43万元滞留支付宝公司半年以上未收回。

(二)产业政策奖补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建立了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实现产业政策一站公开、兑现过程一网通办,助推产业政策高效惠企,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奖补资金兑现管理不完善。一是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4家单位的5个项目线下兑现71笔奖补3386.17万元,未通过产业政策平台兑现奖补资金。二是产业政策平台资金发放未完全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19万笔奖补记录中有13.26万笔缺少资金拨付数据。三是4家单位826笔奖补资金发放超时限,最长超规定时间91个工作日。

2.部分政策重复补助。如80家企业重复享受市、区贷款贴息项目补助170.13万元,4家企业重复享受地方贡献类项目补助158.26万元,均未按就高原则执行。

(三)扶助企业共渡难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我市落实系列扶助企业共渡难关政策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落实扶工助企系列政策,有效缓冲疫情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领域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33个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不规范,存在要求提前收取履约保证金、未明确允许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况,涉及保证金共计1116.18万元。二是15个项目未按规定比例支付预付款,按最低比例计算,采购单位少支付预付款1512.24万元。

2.用水用气用电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市自来水公司多收取49家非居民客户水费26.48万元。二是市燃气公司未及时退还33家非居民客户用气优惠差价26万元。三是2家转供电公司多收取终端用户电费11.46万元。

3.担保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优惠政策覆盖面不足。2130家小微企业未享受担保费补助670.96万元,19家中小微企业未享受担保费“两免三减半”政策减免5.25万元。二是补助对象不合规。193家亩均评价C、D类小微企业违规享受担保费补助45.15万元、担保费减免29.82万元。

(四)财政出资国资平台运营及绩效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财政出资的国资平台审计结果表明,政府产业基金对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推动创业创新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金运作效率不高。截至2020年底,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35支子基金实际资金到位运行仅8支,部分财政资金闲置。如省、市两级财政拨入温州转型升级基金共计8亿元,2020年底投资到2支子基金的余额仅6530万元。

2.子基金投资管理不到位。一是投资资金流向不合规。1支子基金投资3家企业的780万元违规流向社会资本合伙人的关联企业或子基金管理人的个人账户。二是返投管理不到位。2支子基金对外投资4900万元,其中:返投温州市域企业300万元,远低于政策规定的50%比例要求;1支子基金投资的2家本地企业未在温州实际经营,涉及投资额3000万元。

3.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不完善。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2家关联企业和6家其他企业及其股东同时提供担保,担保审查时未做披露和风险提示。

(五)农信系统防范风险及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审计情况

对我市农信系统2017年至2019年防范风险及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农信系统坚持立足温州、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够。一是10家农商银行2019年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贷款总额比重为5.87%,未达到18%的目标要求。二是“无还本续贷”业务开展力度不足,2家农商银行2019年底“无还本续贷”在贷企业仅有16户和10户。

2.支农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银行与相关部门单位之间数据衔接不畅,导致2家农商银行贷款贴息不及时、不充分。如:瑞安农商银行451笔低收入农户贷款贴息,平均办理用时328天;瓯海农商银行发放的6笔贷款应享未享低收入农户贴息贷款政策。二是支农再贷款发放审核不严,4家农商银行向不符合条件的105名借款人发放支农再贷款等共计4535.2万元。

三、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审计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2021年初,省审计厅对温州市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推进全民参保、社保惠民工作,持续健全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保尽保仍有漏缺。截至2020年9月底,我市未将4883名低保对象等重点人群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未给予4682名低保对象等重点人群参保养老保险财政补助97.14万元。

2.基金支出审核不严。由于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到位等原因,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违规向214名已死亡一年以上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14.15万元,向332人重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53.19万元。

(二)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9年至2020年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表明,我市医保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促进医保政策落地,逐步提升保障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医保政策未有效整合。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均未按规定将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政策与大病保险制度进行整合,2020年底全市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结余63218.31万元。

2.参保管理不到位。一是4.13万人重复参保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其中47人重复享受财政补助或重复报销医保共计14.05万元。二是医保结算管理有缺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19名死亡6个月以上人员医保报销费用共计6.66万元。

3.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一是市医保局未及时与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款1022.85万元,也未明确预付款收回期限和结算方式。二是截至2021年1月底,乐清市和瑞安市均未上解2018年和2019年市级职工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两地涉及金额分别为1330.53万元和1946.03万元。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6年至2019年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审计表明,我市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残联等单位未给予89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等,未将112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二是8个县因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向79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金额12.72万元。

2.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不到位。一是康复辅具配发管理不到位,7个县向63名残疾人发放的辅助器具与其登记的残疾类型不匹配。二是家庭医生未执行与残疾人面对面签约流程,且签约平台的人员状态识别功能不健全,签约对象中有53名为死亡一年以上人员。

3.残疾人就业政策不完善。截至2020年9月底,市本级及7个县未研究制定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奖励政策。

(四)生活垃圾治理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等2018年至2020年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审计表明,我市坚持高质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高标准构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稳步推进垃圾治理工作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运输落实不到位。3个区存在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有害垃圾回收不彻底、未足额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情况,如鹿城区329个小区生活垃圾未有效分类运输。

2.生活垃圾终端处置不到位。一是餐厨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市区餐厨垃圾日均处理能力为200吨,2020年实际日均收运餐厨垃圾274.59吨,剩余垃圾以焚烧方式处理。二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推进缓慢。如:鹿城区未出台低价值可回收物兜底回收补助制度;龙湾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缓慢;浙南产业集聚区未按要求建成投用1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3.生活垃圾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作用未充分发挥。一是温州市环卫作业一体化终端管控系统未准确计量105933家社区垃圾智能化分类数据、未及时更新3868家单位垃圾回收数据、未发挥市容监管模块的监管功能。二是鹿城区2853名保洁人员和瓯海区29辆保洁车均未纳入环卫系统管理。

4.保洁作业监管不到位。一是龙湾区、瓯海区纳入环卫系统管理的机械化作业车辆2019年5月至2020年12月实际有效作业里程未达到规定的39.57万公里。二是鹿城区、瓯海区部分保洁服务采购未公开招标,直接委托保洁公司,分别涉及金额5042.28万元、2510.9万元。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对洞头区、乐清市、苍南县、泰顺县、文成县等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县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3个县应免未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44.75万元。如苍南县未减免8个棚改项目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599.77万元。

2.2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073.73万元闲置。文成县下沙垟城中村改造项目上级补助资金6040万元闲置1年以上未使用;苍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补助资金2033.73万元闲置2年以上。

3.保障政策落实不精准。一是洞头区等5个县110户家庭违规享受或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或租赁补贴待遇。二是泰顺县等2个县34户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未享受公租房保障。三是乐清市等3个县未及时将公共服务行业住房困难职工纳入保障范围。

4.部分保障房空置。一是文成县等3个县1094套棚改项目安置房建成后超1年未分配入住。二是泰顺县等2个县已竣工验收或已交付的70套公租房空置1年以上。

四、围绕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土地资源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及瓯海区土地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表明,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土地管理,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编制管理不到位。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利用现状未同步调整,瓯海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生态园共2.06万亩土地的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等土地类型不一致。

2.土地执法不严格。一是瓯海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94宗土地256.97亩违法占地处罚后未恢复原状,违法占地行为仍然存在。二是瓯海区4.21亩土地被违法侵占,未进行处理处罚。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1宗非法占用耕地做出行政处罚后,超2年仍未收缴罚款及滞纳金7.55万元。

3.出让土地后续管理不到位。一是瓯海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2宗土地41.33亩出让后闲置,未处理到位。二是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收取,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及时收取土地划拨款2721.45万元、瓯海区未收取土地收益金等1056.25万元。

(二)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实施工业用地双合同管理,推进标准地“1+X”制度,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招商引入的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未实现达产目标。一是瓯江口产业集聚区2012年引入的11个项目未能在约定达产期实现亩均税费目标。二是浙南产业集聚区2012年至2014年引入的10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2020年亩均税费8.95万元,在约定达产期未实现亩均税费目标,其中5家实际亩均税费为约定标准的30%以下。

2.部分产业园未按约定的产业和标准引入企业。一是浙南产业集聚区中电浙江(温州)信息产业园(一期)引入的10家企业以生产家居电子、阀门、机床拖链等产品为主,与约定的以集成电路、芯片、软件服务等高技术为主要产业的定位不相符。二是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105家入园企业中,规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占比未达到协议约定的50%和30%的要求。

3.部分工业用地违约转让、低效利用。一是部分企业违反投资协议转让股权。抽查发现,浙南产业集聚区7家企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转让企业股权,存在变相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导致约定的产业未落地,产出效益不佳,涉及宗地157.95亩。二是部分工业用地利用低效。10宗工业用地409.17亩存在项目竣工后长期未投产、厂房违约出租、项目未落地,致土地闲置和工业用地项目未按约定竣工等情况。

4.“标准地”全周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未能完整归集全市“标准地”项目档案信息;温州市工业大数据平台基础数据不全,尚未实现部门间“标准地”全周期管理数据共享。

(三)市属国企集团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10家市属国企集团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国企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完善内控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稳定发展,推进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产土地管理不到位。10家国企集团的1521处房产67.12万平方米和29宗土地90.69万平方米未办理产权登记;7家国企集团的97处房产10.90万平方米和26宗土地47.28万平方米未入账管理;3家国企集团及下属企业未及时收取15处房产租金及相关费用共计6982.43万元。

2.工程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造价审核不严,3家集团的3个工程多计工程款675.41万元。二是8家国企集团141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涉及投资额801.81亿元。三是部分工程存在超工期现象,抽查的48个工程中有35个超工期,最长的超期3年。

3.经营管理不规范。市交运集团下属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做好施工图纸提供等前期工作,造成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一期工程窝工损失247.62万元;下属诚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增加石油贸易中间环节,额外增加不合理支出80.21万元。市交运集团及下属企业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因合同执行不到位、车辆年检业务不合规等,支付违约金和行政处罚款共计151.65万元。2家国企集团经营中未统筹使用其下属企业2.03亿元资金。

五、围绕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亚运会温州市属场馆建设及运行经费审计情况

对2022年第19届亚运会温州市属场馆建设及赛区筹办工作运行经费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进亚运场馆工程建设、组织开展迎亚运系列活动,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工程推进不顺畅。一是温州奥体二期工程三区金属屋面静态抗风揭实验不合格,且设计单位未能提供符合抗风揭试验的施工图纸,导致1.2万平方米屋面实施滞后。二是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及时确定施工图设计方案,导致温州体育中心照明灯塔改造工程实施滞后。

2.部分工程变更增加估算未经审批。因杭州亚组委要求,温州奥体二期工程需调整灯源种类、提高草坪和塑胶跑道规格,增加工程投资概算共计6966.75万元,未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同意。

3.无障碍设施设计未达国家规定标准。温州体育中心改造工程无障碍出入口未设置雨棚,无障碍专座区未设置陪护席位,室内外高差超限且入口处未设坡道。

4.温州体育中心改造工程履约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总承包单位未及时编制上报工程预算造价,工程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驻点施工现场。二是温州体育中心无依据支付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及测量费用4.6万元。

(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以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主攻方向,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个项目投资额未达到计划投资进度。如温州液化天然气接引站项目2018年和2019年投资进度未达到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比计划投资共计少6.22亿元。

2.温州国际电竞中心项目未实质性实施。一是项目投资公司逾期一年以上未落地建设电竞乐园和主题酒店。二是项目投资公司引进的21家企业不符合电竞产业链行业要求和企业类型要求。三是项目土建投资和设备投资未达到协议要求,需引进的2亿元外资逾期2年多仍未到位。

3.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洞头北岙堤坝生态化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未经初步设计审批和概算批复已开工建设,涉及投资额3850万元。二是环岛西片沙滩建设工程等5个项目未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未获得施工许可已开始施工。三是花岗岸线建设工程等9个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已开始施工。

(三)重大水利项目实施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招投标不规范。一是楠溪江河口大闸工程等3个项目勘察设计先委托实施后补办招标手续,涉及中标金额共计4564.79万元。二是乌牛溪(永乐河)治理Ⅰ标段工程等3个项目存在将已废标的投标人评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参加标前会议、资格预审公告不符合规定等情况。

2.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等2个工程土地未批先建,涉及农用地585.98亩。二是飞云江南段(飞云镇)城市防洪堤工程等83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三是瓯北三江标准堤工程等5个项目多计多付工程款1293.07万元。

3.工程协调机制不完善。一是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桐田段)因部门间对海域认定不一致未能获批。二是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箱涵与沿江快速路主线布设重叠导致停工1年以上。三是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项目由龙湾区和浙南产业集聚区分期实施,由于工程建设用地报批不同步,导致整个项目工程用地无法组件上报。

4.工程投资滞后。48个水利投资项目未实施,涉及投资额49.06亿元;26个项目2019年底投资完成率不足30%。

六、市级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继续巩固深化审计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本报告年度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2件,上一报告年度问题线索在本年度有处理结果的5件,主要涉及:贪污挪用公款、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违反廉洁自律及国家财经法纪等。截至2021年6月底,相关部门已查处31人,其中判刑7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免职或调离岗位3人、诫勉谈话3人、教育批评12人、行政拘留等2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562.54万元。

对报告年度内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等进行了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各单位普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上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审计整改“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整改实效,并于今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预算收入。坚持将财政绩效理念贯穿到具体工作中,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确保可量化、可评价,财政部门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明晰各类国有资产的范围、底数等,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提高省市转移支付及时性、规范性,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打造闭环链条,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推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实现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的全过程跟踪督办,形成工作闭环。深化数字赋能,着力推动各项财政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双循环战略,加强扶企助企、住房保障、营商环境等领域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把好审核关,确保精准执行,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提效,促进政令畅通。

(三)聚焦重点领域,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及时纠正金融资源脱实向虚问题,处理好发展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有效防止浪费资源、损害环境的风险隐患。强化重大工程项目的统筹管理,有效把控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研究建立产业类、科技类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质量、风险研判机制、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推动以更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本报告涉及县(市、区)统称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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