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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5/2022-0002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第13号公告:温州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结果
时间:2022-11-25 14:51:29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27日,对温州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温州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238678.64万元,支出217689.39万元。截至2021年9月,温州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累计结余20774.52万元,温州市实有城乡低保对象108049人,实有城乡特困人员8630人,实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71人。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以来,温州市、县两级民政及财政、医保、残联等有关单位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但审计也发现,我市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政策落实、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职责履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符合救助条件人员未纳入救助保障。

未将733名困难儿童纳入救助保障;未给予129名患大病低保低边对象临时救助;未给予248人医疗救助;未将1313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

(二)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

97户家庭经济收入超标;200户家庭财产超标;78户家庭企业认缴出资额超标;81名监狱内服刑人员救助待遇未停发;120人医疗救助资格未及时取消。

(三)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

市儿童福利院2项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2家社会福利院供养对象特困资格应认定未认定;长期滞站流浪乞讨人员未落户安置;2家集中供养救助机构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物资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一是提高救助工作主动性;二是提高状况核查精准性;三是提高机构管理规范性;四是织密兜底保障安全网。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相关被审计单位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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