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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号公告:2020年度温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
时间:2022-03-02 11:19:54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度温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2日向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狠抓整改责任落实,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领导重视抓整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小涛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姚高员市长多次强调,要提升问题整改的强度,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9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陈建明常务副市长对审计整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压实责任抓整改。二是健全机制促整改。市委审计委员会于8月5日出台了《中共温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试行)》和《中共温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试行)》,建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明确督察督办的程序和方式,同时强调了督察督办结果的运用。三是联动配合督整改。市审计局持续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各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持续强化重大审计问题的督促整改。11月份与市人大财经委联合开展以前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后续整改情况督查。今年首次开展对22名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会商研判。

总的来看,2020年度温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1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五个方面172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31个,已到整改期尚未整改到位10个。通过整改,问题金额整改率96.1%,已出台和完善28项规章制度或行业管理办法,上缴财政资金6394.82万元、追回或收回资金9760.75万元、向企业和个人清退资金806.09万元、促进拨付落实资金13183.85万元。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不合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23家国企纳入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已足额收缴4家国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

2.关于“存量资金清理上缴不及时”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市财政局已完成市财政专用基金结余22.25亿元清理工作,剩余4.2亿元将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391.63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3.关于“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已分配下达2020年度省级转移支付资金5262.79万元,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市级转移支付分配工作,加快下达进度,加强对下转移支付拨付管理。

4.关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组织对25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优化调整,并加强对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和审核;升级绩效业务平台,实现电子清单制管理,将绩效监控纳入市直部门考核细则;2家试点单位已开展整体绩效自评。

5.关于“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存量债券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管督促和考核;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温州市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来源(土地出让收入)全过程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将结合库款管理要求、债券到期时间、土地出让安排等合理安排预算收支,与债券还本付息时间相匹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福利彩票管理服务中心已收回84.96万元房租、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已上缴84.56万元手续费收入、市财政支付中心已上缴2172.63万元利息收入;温州体校已收回并上缴违规发放的伙食补贴34.66万元。

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2家单位8处房产通过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安排使用等方式完成整改,剩余1处房产尚在移交处理中;3家单位资产已账实相符,1家单位的固定资产损失正在上报审批,1家单位将依据专业设备核销的文件申请核销资产;2家单位已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

3.关于“个别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不规范”问题,7家单位今后将严格预算管理,杜绝超预算支出,1家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余额已符合限额要求;7家单位已按规定结算公务接待支出。

4.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6家单位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制度,完善财务相关岗位设置;4家单位加强支出控制、规范报销审核。

(三)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编制范围不全”问题,4家市级事业单位已纳入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或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2家单位相关工作正在对接中。

2.关于“对外投资披露和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已将4家市属国有企业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在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披露;5家单位已在开展对外投资企业吊销清理、股权变更登记等工作。

3.关于“部分资产实物底数不准确”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部署温州市本级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存量摸底工作,在下一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中如实填报;市住建局已组织对660套公租房房源清单进行整理,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规范管理。

二、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执行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发展改革部门已收回违规补助资金59.23万元;商务部门已收回不符合条件和套取的补助资金170.27万元。

2.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效率低”问题,发展改革部门对年充电量不足1000千瓦时(含)的单个用电户号,取消当年运营补贴资格;将对7个充电站进行改造升级,在符合公交停保场地安全管理条例的情况下对社会开放。

3.关于“放心消费评价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存量放心消费单位开展复核评价工作,经排查,移出放心消费单位4690家以及将早餐店、小吃店等移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4.关于“消费券方案设计及执行不到位”问题,市商务局将对今后开展的类似相关活动,加强方案前期谋划和论证,完善对象和效果精准度;已收回并上缴活动结余资金38.43万元。

(二)产业政策奖补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奖补资金兑现管理不完善”问题,4家单位已完善制度明确奖补兑现方式或在产业政策平台中设置相应奖补项目;截至2021年11月底,产业政策平台2020年市本级19万笔奖补中,已核对确认18.8万笔;4家单位将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时限内资金拨付到位。

2.关于“部分政策重复补助”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收回市、区贷款贴息项目重复补助金额170.13万元和地方贡献类项目重复补助158.26万元。

(三)扶助企业共渡难关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已发整改函给相关采购单位,要求立行立改,并限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对履约保证金、预付款相关规定再次明确。

2.关于“用水用气用电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向49家非居民客户退回多收取的水费24.03万元;市燃气公司已向33家非居民客户退回用气优惠差价26万元;2家转供电公司已退回多收取的终端用户电费13.2万元。

3.关于“担保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已完成19家企业的担保费减免工作。同时,市金融办印发通知,要求后续严格做好小微企业的兑付审核工作;将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担保费财政补助政策的修订完善工作。

(四)财政出资国资平台运营及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基金运作效率不高”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已有12支子基金实际运作;拟取消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

2.关于“子基金投资管理不到位”问题,不合规投资款780万元已退回子基金托管账户并根据合伙人出资比例予以分配;返投不达标的子基金中1支拟终止合作,另1支相关项目已搬迁回温州,达到返投金额要求。2家被投资企业已制定计划在温州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3.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不完善”问题,市金融办已督促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逐步建立在保客户信息、企业相关反担保人信息数据库。在保前调查时,对关联企业及其股东的担保事实予以披露和风险提示。

(五)农信系统防范风险及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够”问题,10家农商银行已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专项营销活动和金融产品等,2家农商银行相继修订“无还本续贷”业务规定,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关于“支农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2家农商银行已制定低收入农户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确保低收入农户充分享受政策优惠;4家农商行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科技手段识别客户信息等措施,加强支农再贷款政策精准执行。

三、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应保尽保仍有漏缺”问题,相关部门已将4285名低保对象等重点人群纳入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给予3065名重点人群参保财政补助47.33万元。

2.关于“基金支出审核不严”问题,人社部门已停发重复参保人员的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截至2021年11月底,已追回违规和重复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316.39万元,其余123.91万元违规发放资金正在持续追缴中。

(二)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医保政策未有效整合”问题,市政府将在修订《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时将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政策与大病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实现医保政策的平稳衔接。

2.关于“参保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医保经办机构已追回跨统筹区重复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金1.85万元,完成重复参保清理工作;已向有关医疗机构追回违规报销的资金9.27万元。

3.关于“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医保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货款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收回期限和结算方式;乐清市和瑞安市已上缴市级职工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3276.56万元。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审计整改情况

1.“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残联等单位加强部门沟通,已将890名残疾人纳入困难生活补贴保障,将112名残疾人纳入低保保障;停发已死亡人员“两项补贴”,收回错发补贴11.29万元。

2.关于“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不到位”问题,残联部门将充分运用省残联辅具配发系统进行数据对比,确保辅具精准配发;卫健部门将全面核查家庭医生签约情况,确保精准服务。

3.关于“残疾人就业政策不完善”问题,残联部门合计出台7项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四)生活垃圾治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运输落实不到位”问题,3个区通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强化设施设备保障、加大混收混运查处力度等措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运输要求。

2.关于“生活垃圾终端处置不到位”问题,市政府已对市区易腐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方案及计划开展论证;市商务局拟出台可覆盖鹿城、龙湾、瓯海的再生资源兜底回收政策,龙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一期)已选址并完成招投标工作,浙南产业集聚区正在协调分拣中心用地问题。

3.关于“生活垃圾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功能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餐厨收运公司系统接入环卫一体化平台,更新8354家餐厨收运商家信息,并升级调整市容监管模块;已配置保洁车辆信号装置、保洁人员定位手环,并纳入环卫一体化平台管理。

4.关于“保洁作业监管不到位”问题,龙湾区、瓯海区已收回多支付的瓯海大道清扫保洁费用合计25.26万元;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3个县应免未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44.75万元”问题,洞头区、文成县、苍南县已退回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44.75万元。

2.关于“2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073.73万元闲置”问题,文成县已支付项目工程款6040万元;苍南县已支付相关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租房补贴2033.73万元。

3.关于“保障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洞头区等5个县(市、区)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多发的公租房补贴7.38万元、清退9户实物配租;泰顺县、苍南县已将34户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乐清市、文成县、苍南县均已出台政策,将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住房困难职工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4.关于“部分保障房空置”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洞头区、文成县、泰顺县664套棚改项目安置房已分配或交付;泰顺县正在统筹解决45套人才公租房的交付问题,苍南县25套公租房已完成配租。

四、围绕国有资产资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土地资源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规划编制管理不到位”问题,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正在有序推进,目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第二轮试划成果已上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关于“土地执法不严格”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94宗违法占地中15宗已拆除、61宗履行审批手续后缓拆,其余将在2022年底完成拆除;瓯海区对4.21亩土地被违法侵占事项已全部作出处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收缴非法占用耕地罚款及滞纳金7.55万元。

3.关于“出让土地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瓯海区1宗土地受让人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瓯江口1宗土地已依法完成土地有偿收回;相关单位已按规定收回土地划拨款等合计3645.8万元。

(二)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招商引入的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未实现达产目标”问题,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拟制定方案,在2023年底前对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下企业全面出清;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制定三项制度,加强项目全周期监管力度。

2.关于“部分产业园未按约定的产业和标准引入企业”问题,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制定入园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入园企业资格审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制定《瓯江口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加强企业培育。

3.关于“部分工业用地违约转让、低效利用”问题,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通过收回土地、违约处置等措施加强工业用地使用权和项目管理。

4.关于“‘标准地’全周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市住建局已督促各地将2018-2020年工业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信息上报汇总;2018年以来全市900多个项目信息已全部录入温州市工业大数据平台。

(三)市属国企集团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房产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10家国企集团已完成190处房产或土地的产权登记,7家国企集团已完成14处房产或土地入账,其余因基础资料不齐、产权存在纠纷等原因导致目前产权无法登记或入账,后续将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3家国企集团及下属企业已收回房产租金等2247.35万元,剩余1282.52万元租金正在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催缴。

2.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3家国企集团已通过重新调整合同结算书、收回款项、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等方式收回多计工程款675.41万元;截至2021年11月底,8家国企集团已完成56个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将针对其余项目继续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已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工程工期管理。

3.关于“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交运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同时修正交易经营模式,完善内部员工管理条例和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今后对违法交易经营行为进行责任追究;2家国企集团已统筹利用其下属企业资金16600万元。

五、围绕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亚运会温州市属场馆建设及运行经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程推进不顺畅”问题,温州奥体二期工程三区已完成金属屋面静态抗风揭实验,温州体育中心已完成照明灯塔改造工程施工。

2.关于“部分工程变更增加估算未经审批”问题,温州奥体二期工程增加工程投资概算,经市政府明确已进入实施阶段。

3.关于“无障碍设施设计未达国家规定标准”问题,温州体育中心改造工程无障碍出入口已设置雨棚,无障碍专座区已设置陪护席位,室内外高差已符合标准且入口处设置坡道。

4.关于“温州体育中心改造工程履约管理不到位”问题,温州体育中心已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编制上报工程预算造价,并对履约不到位情况按合同约定处罚;温州体育中心已扣回多支付的勘察及测量费用4.6万元。

(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2个项目投资额未达到计划投资进度”问题,洞头区正积极推进蓝色海湾二期三盘港、鹿西港疏浚和十里湿地红树林项目审批,其余项目接近完工;温州液化天然气公司将加快投资进度建设温州液化天然气接引站项目。

2.关于“温州国际电竞中心项目未实质性实施”问题,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已发律师函给项目投资方督促履约,下一步将协商解决违约事宜。

3.关于“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洞头北岙堤坝生态化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已进行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报备;环岛西片沙滩建设工程等5个项目已完成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蓝色海湾破堤通海项目桥梁工程已办理海域审批,花岗岸线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规划许可工作尚在协调对接中。

(三)重大水利项目实施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鹿城区、永嘉县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完善招投标管理。

2.关于“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等2个工程已完成土地审批;截至2021年11月底,飞云江南段(飞云镇)城市防洪堤工程等83个完工项目已竣工验收24个,其余项目由于资料及审批环节不完整等原因尚无法完成验收,相关水利主管部门将强化水利工程验收监管,督促完工项目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相关建设单位已收回或扣回瓯北三江标准堤工程等5个项目多付的工程款1293.07万元。

3.关于“工程协调机制不完善”问题,瑞安市飞云江治理二期(桐田段)已完成项目土地预审;市水利局和鹿城城发集团就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箱涵与沿江快速路冲突段解决方案正在积极协商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温瑞平原东片排涝工程项目部分标段先行实施,已完成招标工作,准备进场施工。

4.关于“工程投资滞后”问题,截至2021年11月底,48个水利投资项目已实施13个,完成投资额20551万元;26个投资完成率不足项目已完工2个。下一步市水利局将严格按照新一轮水利发展规划执行水利投资项目建设。

六、市级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2件,截至2021年11月底,相关部门已查处10件、正在查处22件;以前年度问题线索在本年度有处理结果的6件。涉及已查处人员33人,其中判刑7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免职或调离岗位等20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562.54万元。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今年审计整改工作真抓实改、成效明显。个别问题由于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或整改时限较长,市政府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要清醒认识到,部分问题进展不快、仍未及时整改到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动真碰硬抓整改。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成立专班攻坚推进,对涉及体制机制建设的问题,要抓紧研究方案,持续整改落实。同时,要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出台管理制度,力求整改一个问题、制定一套规范、防范一类风险。三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要求负责做好牵头问题和自身直接责任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等情况进行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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