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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5/2023-0001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第2号公告:2021年度温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
时间:2023-03-09 15:44:03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度温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2022年12月20日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切实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完善政策措施。一是紧扣中心大局部署落实。刘小涛书记强调要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张振丰市长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杨胜杰常务副市长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整改。二是聚焦风险防范全面排查。市审计局将《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分发至91家市级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同时,多维度梳理风险点,多层次实施分类指导,组织编写了《领导干部(人员)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发放至200多位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责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整改实效联动督促。市政府强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持续强化重大审计问题的督促整改。6月、10月,市审计局分别与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联合督办,9月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对15名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会商研判,有效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总的来看,2021年度温州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五个方面47类问题186个具体事项,其中:立行立改类事项117项、分阶段整改类事项48项、持续整改类事项21项。截至2022年11月底,立行立改类事项整改率为100%,分阶段整改类事项已整改21项,持续整改类事项已整改3项。已出台和完善28项规章制度或行业管理办法,上缴财政资金22043.1万元、调账或收回资金91092.11万元、向企业和个人清退资金3639.28万元、促进拨付落实资金731.16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收支统筹不到位”问题。20家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银行存款利息等非税净收入1.51亿元已上缴。市财政局加强对上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监督管理,已及时对相关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已将2021年度结转的省拨资金编入2022年部门预算,并将加大部门预算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2.关于“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市财政局已将2395.9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完毕。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市科技局已协调有关部门对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开展整体评估,进一步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1家单位23个项目均已在预算绩效管理平台上完成自评或重新上报自评结果;市财政局制作绩效监控上报操作手册和视频,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上设置绩效监控预警加强管理。对2020年度绩效复评结果为“中”的3个项目已进行预算压减等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设置预算执行进度“红黄灯”预警,及时调整“红灯项目”当年度预算。

4.关于“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结存的专项债券资金15.52亿元已全部使用完毕。瓯飞一期围垦工程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让后完成收益归集,海经区污水处理厂等2个项目已归集污水处理费、租金收入等2943.36万元作为偿债资金来源。

5.关于“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问题。财政信息均已规范公开。市财政局已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对财政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3家单位的专户资金已纳入2021年度或以后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1家单位已将股权投资出售并将款项上缴财政,市财政局将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对账指导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2家单位已按批复文件规定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合计386.57万元;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限额列支并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同时将加强公务出行相关经费审核与监控;4家单位通过厘清项目支出界限、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等方式强化项目经费专款专用;3家单位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变更结算方式等确保公务接待支出及时结算。

2.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制定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市财政局出台制度明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流程及要求,开展违规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控制功能模块嵌入到部门预算编制系统,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从预算源头上杜绝预留份额低的问题。

3.关于“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3家单位通过加强对合同支付的审核把关、收回违约金等方式加强合同支付管理,5家单位已要求供应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办法等加强合同履约监管。1家单位将在今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制定合同内容,3家单位已补签协议,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免费运维时间要求。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作任务未完成”问题。经开区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整治行动,制订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六张清单”,实施分类整治,促进工业企业提质扩量增效。海经区制定瓯江口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2021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等8项指标完成考核要求。

2.关于“部分重大制造业项目实施进度不理想”问题。2个功能区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引进省市县长项目,并强化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经开区积极推进智能化示范项目及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已累计完成省、市级示范项目建设6个,获批数字化改造“两化”融合试点示范5家,温州工业互联网联盟入会会员达到512家;2个省“六个千亿”制造业项目中1个已竣工,另1个计划12月底竣工。原浙南科技城5个科创平台工程项目已完工投用,3个建设进展顺利。

3.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有待优化”问题。根据市“人才新政40条”3.0版本,强化原浙南科技城区域性人才政策兑现力度,扎实推进“高精尖”领军项目培育。海经区制定工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实施办法,强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二)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涉企收费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退回企业履约保证金、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等。

2.关于“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3家单位已减免3家符合条件企业租金5.45万元,2家企业自愿放弃;2家国企集团已将3.03万元租金减免落实到实际承租户,并督促一级承租户与实际承租户签订租金减免协议;4家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租金减免。

3.关于“技改补助管理不到位”问题。市经信局修订《温州市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认定细则》,明确各类车辆、空调等生产配套设施不予补助,并进一步完善智能化技改政策兑现机制;已补发1个技改项目补助171.34万元;已督促相关欠税企业补齐税款,今后将加强技改项目补助申报条件审核,将企业纳税状态在申报系统中予以预警;将不断提高政策兑现准确性和时效性,持续开展助企服务,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掌握企业动态及对外投资情况,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

4.关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不高效”问题。市金融办修订应急转贷资金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明确应急转贷资金适用对象、操作流程等;将相关政策纳入《温州市重点惠企政策集成卡》,加强宣传,并要求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企业使用转贷资金还贷请求。

5.关于“涉企奖补资金发放管理不严”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已取消或追回不符合条件企业的返岗补贴6.52万元,海经区将严格按照惠企直通车线上兑现流程执行,提高惠企政策和资金兑现精准度;市金融办在结算时已扣回1家企业重复补助资金29.83万元。

(三)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入园标准引进项目”问题。经开区完善制定单体制造业项目入园管理实施办法和项目考察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项目考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等项目入园必需的阶段性工作环节。海经区出台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和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租赁管理办法,推进文博园园区建设,加强企业培育,进一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

2.关于“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问题。经开区对引入项目合同合法性及条款约定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督促企业发挥土地利用效能,对新供地项目已严格执行温州市2020年版《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模板;2个功能区和生态园管委会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健全履约监管机制。

3.关于“项目实施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海经区对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已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明确收回土地。海经区和经开区将对供地工业项目严格按“标准地”合同条款内容等进行项目投产、达产考核验收,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通过低效用地整治方式督促企业提高项目产出。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大城建和水利工程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及鹿城区等3个区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强化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储备和资金分配方案管理,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温州市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以及项目后期实施提出要求,确保提升预算安排精准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2.关于“城建项目建设程序把关不严”问题。鹿城区和龙湾区通过制定工程发包实施细则等,规范发包程序和工程项目招标操作;市城发集团和瓯海区加强对后续工程建设项目程序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鹿城区2021年度生活小区等16个工期延误项目已有12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3.关于“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9个重大水利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审查,鳌江、飞云江流域5个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西向排洪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正在审批中,2处城区防洪堤工程有关建设单位已与市温瑞平水系管理中心签订移交协议书,并开展资产移交的前期评估委托等工作。

(二)市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市铁投集团已约谈项目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要求强化内部审核,同时已扣回1个标段项目多计的预算费用118.49万元;要求后续项目预算价编制单位严格按《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等文件执行,并通过询价等方式完善编制依据。

2.关于“工程变更管理不到位”问题。市铁投集团全面排查工程变更资料,完善工程变更依据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出现;完善温州轨道交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并组织学习强化落实。

3.关于“工程结算不规范”问题。市铁投集团已完成S1线已竣工73个标段的结算报送工作,完成结算53个;市铁管中心已牵头成立专班,建立周报制度,推进S1线部分片区拆迁政策处理结算工作,并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出具结算报告。市铁投集团已扣回多计工程造价298.2万元。

(三)数字化改革推进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已对

“智慧应急一张图”项目后续开发计划进行优化,目前二期系统已完成验收。市大数据局在项目技术审查时对强制组件进行统一审核,鼓励各部门使用非强制组件,并将IRS编目、组件使用等作为最终验收的前提条件。

2.关于“部分项目使用效果不理想”问题。“浙里办”平台已开发微信小程序,将进一步提高使用便捷度和居民使用率;市金融办对“金融大脑”迭代升级,融合涉稳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综合应用,扩展风险预警维度,提高风险预警准确度;市经信局对市工业大数据平台新增活跃度统计分析模块,正在优化升级亩均论英雄板块,实现与省级亩均平台数据互享互通,并协商温州企业亩均数据通过该平台登录填报,提高平台访问量。

3.关于“部门数字资源管理能力不足”问题。《温州市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即将出台实施。36个面向公众的系统已接入“浙里办”平台。市大数据局已完善IRS应用的审核标准,切实提高应用的编目质量。

四、重点民生保障审计整改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困难人员救助保障工作不到位”问题。民政部门已将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童、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涉及流浪乞讨人员已落户安置或寻亲成功;市卫健委已牵头相关部门统一意见,对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拟落户市福利院,后续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救助标准予以保障。

2.关于“发放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救助待遇”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已追回部分家庭经济收入超标人员和财产超标或认缴企业出资额超标家庭救助待遇;停发涉及个别监狱内服刑人员救助待遇。

3.关于“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精神障碍患者属地公安机关计划与财政部门沟通资金预算,着力解决历史欠费。相关精神专科医院通过落实发病报告电子化操作等及时报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信息,卫健部门开展与健康档案数据全面排摸比对,及时掌握管理服务对象变动情况。

(二)教育资源建设发展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办学条件未达标”问题。7所小学2022年生机比已达标;中职学校占地面积达标情况已列入市对县考核项目,鼓励通过撤销、合并、土地置换、集团办学等措施,统筹优化区域中职教育布局结构。鹿城区已采取压减在校生数、招生预警等方式逐年缩减相关学校办学规模。温州市籀园小学等10所学校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比例已达标,后续将通过集团化办学、师资跨校跨学区流动等措施提高相关学校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比例,通过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投入和师资培训等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师资力量。

2.关于“职业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瑞安市和平阳县已督促相关民办中职学校清退培训费用17.9万元,并加强收费管理。温州城市大学已与2家合作社会机构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市教育局责令2所中职学校中职、技师学生学籍分开管理,停止全市所属中职学校与市域外技师学院开展合作办学计划,并停止技工学校与高职院校的中高职一体化审批。

(三)储备粮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潘桥粮库300吨/日加工能力的项目已于2022年3月底试生产,市中心粮库200吨/日加工能力的项目已招商并完成工程施工和生产设备预订。2020年度智能米桶建设项目已获批复同意取消。

2.关于“粮食储备仓容存在缺口”问题。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公布的技术标准,粮食储备规模与储备仓容比调整为1:1.1,调整后的粮食储备仓容已满足要求。

3.关于“粮食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乐清市等4个县(市、区)均已修订应急预案,瑞安市等5个县(市、区)均已开展应急演练。

4.关于“储备粮出入库数量核算不实”问题。永嘉县等6个县(市、区)通过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加强出入库凭证审核等堵塞粮食安全风险隐患。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效益整体状况不理想”问题。相关竞争类国企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发挥企业优势,加快资产盘活更新,做好保值增值。10家国企集团将加强参股企业经营情况核实与摸排工作,对亏损企业加快股权转让与清理、工商注销与财务核销等工作,同时对正常经营的参股企业,强化日常管理,建立投资清晰、管理有效、责任到位的投资管理体系。

2.关于“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10家国企集团已清理注销低效银行账户34个,重新利用或计划备用银行账户90个。已对2.22亿元账外应收款确认收入并入账核算;已清理清收3年以上应收及预付款项合计6.71亿元,将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分阶段清理清收等方式逐步消化剩余款项。

3.关于“不动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0家国企集团已完成372处房产、8宗土地以及841个车位闲置化解工作,将通过科学制定招租招商方案、压缩中转空置时间等方式提高剩余闲置不动产资产利用率;已收回被占用的41处房产、1宗土地、1097个车位,将通过强制清退、司法诉讼等方式化解剩余被占用资产;相关国企集团将加强不动产出租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强化有关租赁管理制度贯彻落实。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8家单位通过指定专人负责、分类清理等方式,已清理往来款7767.05万元,下一步将加强历史遗留账目核查工作,加快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17家单位已上缴职工生育津贴100.35万元。

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温报集团闲置房产修建工程已竣工验收,下一步启动对外招租;市港航管理中心房产涉及闲置部分已利用,涉及被无偿占用部分已腾退。5家单位29处房产、车辆等资产已账实相符,将持续推进其余历史遗留资产登记工作。生态园管委会拟申报土地收储后再办理总部大楼产权证,雁荡山管委会2处房产已办理产权证、2处房产已被拆除,8处房产和12宗土地因原始资料不齐等原因正在对接有关部门解决产权证办理事宜。2家单位已收回房屋租金25.28万元,并签订还款协议分期收回剩余租金。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水资源开发保护不到位”问题。生态园管委会将通过加快外源口污染源综合整治、实施三垟湿地内部航道限制性通航、依法强化执法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三垟湿地水生态环境质量;市水利局已向相关码头渡口属地发送督办函,要求加强涉库项目占用重要水域、水土保持等涉水审批手续;市水利局承担的2021年市级重点工作3个实施进度滞后项目中1个项目已按要求完成方案编制,2个项目已通过验收。

2.关于“违规占用林地耕地”问题。乐清市对违规占用林地事项分别已出具或准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态园管委会已对接三垟街道拟对6宗违法乱占耕地相关非农建设项目进一步协调处置。

3.关于“工业用地利用及监管不到位”问题。截至2022年11月底,经开区和海经区本年工业用地出让合计6宗,均实行“限地价竞税收”出让方式;出台低效土地管理等办法,梳理企业整治清单,分批分类实施整治提升,多措并举推动低效土地流转利用,为大项目落地腾挪空间。原浙南科技城等3个功能区结合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定期评估企业施工进展,及时开展逾期预警提醒,齐力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工程建设。市经信局将制定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引,明确信用评价原则,相关功能区将在文件出台后严格执行。

六、市级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本报告年度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5件,以前年度问题线索在本年度有处理结果的19件。截至2022年11月底,相关部门已查处12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批捕1人、立案审查17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21人、教育批评16人、书面检查等42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734.77万元。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审计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动真碰硬。个别问题由于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或整改时限较长,市政府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要求负责做好牵头问题和自身直接责任问题的整改工作。对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等情况进行问责追责。二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成立专班攻坚推进,对涉及体制机制建设的问题,要抓紧研究方案,持续整改落实。同时,要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出台管理制度,力求整改一个问题、制定一套规范、防范一类风险。三是着力做好举一反三。对审计反映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和路径,对涉及行业、区域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好以点带面、由此及彼、从治到防的举一反三工作,提升本系统、本区域治理和问题管控能力,促进我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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