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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的通知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审计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总结提炼审计工作先进经验,推广优秀科研成果,以更好地指导审计实践,提升审计价值,推动我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决定在全省审计系统开展2016—2017年度优秀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作品应为主要研究审计科学方面的成果。

(二)参评作品须是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我省审计理论与实践工作者撰写的审计论文和调研文章(包括发表和未发表)。

2016—2017年度面向全省招投标的重点结项课题直接列入参加优秀论文评选,无需申报,重点课题名单详见浙江省审计厅《2016至2017年度审计科研课题结项名单》(浙审科〔2017〕76号)。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论文应以围绕审计中心工作,重点就新形势下审计工作面临的新需求、新要求,特别是审计实务中遇到的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新问题、值得总结提炼的创新经验等理论成果,观点鲜明、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指导性。

(二)参评调研文章应重点围绕新形势下审计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厅党组提供决策参考,为审计实务提供工作思路,调查成果对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作品推荐

(一)单位推荐。本次评选均由单位(处室)统一推荐,各单位(处室)应对作品的原创性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

(二)统一上报。各设区市审计局负责汇总所辖县(市、区)审计局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后择优上报。每个设区市审计局上报论文不超过10篇,调研文章不超过8篇;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省直单位和有关院校不超过3篇。同一作者(第一作者)被推荐的参评作品不超过2篇。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内容要求。参评作品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如已发表,请同时报送刊发作品的扫描件)。

(二)格式要求。参评作品只需报送电子稿,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用4号“仿宋_GB2312”字体。电子稿中请勿出现单位名和作者名,并以(XX市—序号—标题)命名,如(杭州—01—政策执行跟踪审计的实践与思考),已发表作品的扫描件也以此方式命名。

(三)汇总要求。各汇总上报单位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电子表中的“题目、单位、负责人、成员”等信息将作为对外公布的依据。上报的文件夹请以“XX市评优”命题,该文件夹中再包含“XX市评优论文”子文件夹、“XX市评优调研文章”子文件夹、“XX市已发表作品扫描件”和“登记表”四项内容。

(四)时间要求。请各汇总上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参评作品和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省审计学会秘书处,邮件标题请注明“XX市评优”。

(五)作品查重要求。各报送单位需严肃学术学风,对参评作品进行统一查重。每篇参评作品重复率需在20%以下(一般采用中国知网等学术资料共享网络平台进行查重,具体可咨询省审计学会秘书处)。重复率超过20%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且该作者三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审核不严的单位将予以全省通报。

五、联系方式

省审计学会秘书处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0571-87051803

外网邮箱:zjssjxh@163.com

 

附件:1.浙江省审计厅2016—2017年度优秀审计论文推荐登记表

          2.浙江省审计厅2016—2017年度优秀调研文章推荐登记表

      

                                                                浙江省审计厅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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