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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5/2018-0002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8-1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8年第14号公告: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时间:2018-10-22 08:57:42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7日至11月30日,对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运管局)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运管局系行政执法监督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温州市交通局,实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承担着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任务,内设13个处室,下辖稽查一、二、三和机动等4个大队,正式人员编制数166人,现有在编人员150人,协管员148人。市运管局2014年至2016年各项经费收入合计27912.71万元,各项支出合计27877.73万元,2014年至2016年经费收支结余为34.98万元。2017年1月至5月,财政拨款收入9858.90万元,经费支出7381.8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运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动适应道路运输发展新常态,在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化管理、优先发展公交、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曾获得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通报表扬,在2014至201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连续三年被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温州市交通局评为优秀单位。但审计也发现市运管局在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予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出租车经营权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收缴。2015年6月,市运管局与6家企业签订五年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当年履约保证金。但市运管局未全额收取该6家企业两年经营权履约保证金。

(二)预算未按要求执行。一是年度预算编制未细化。二是部分预算经费执行率低。三是历年专项经费未及时安排使用。四是上级补助资金执行率低。

(三)伙食补助不合规。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市运管局多报协管员午餐伙食补助14.54万元。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市运管局超支各大队伙食补助8.64万元,且未提供节假日值班人员考勤名单及具体补助标准和天数。

(四)费用报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2016年5月支出比报销发票金额多了0.40万元。二是2016年6月和9月,个别凭证支付信息不全。三是2014年1月和11月,四次会议费支出共计4.51万元,报销资料中未见参会人员签到名单,其中有2次会议未附会议通知。

(五)在往来款账户中列收列支。2014年、2015年市运管局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省局拨入工作经费、制作经费、行业管理经费、市交通局春运工作经费、统计经费及其他补助经费等共计198.73万元。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市运管局资产台账与实际不符,有账无实物资产达226.53万元。

(七)往来款项、长期投资未及时清理。截止2017年9月末,市运管局其他应收款共有6笔余额163.43万元、其他应付款共有15笔余额263.76万元未及时清理。另外,市运管局长期投资账面余额20万元,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市运管局加强预算编制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将各项收入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杜绝在往来款账户列收列支,要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大对长期挂账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力度。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运管局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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