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去”哪了 |
2016年年初,根据年度工作计划,L市审计局对该市林业局原白局长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内审外延、多点着力,查出与该单位办公楼相联系的账外资金100万元,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消失”的办公楼 3月的北方依然春寒料峭,但初春的寒气没有打消L市林业局经责审计组成员的工作热情。在进点半个多月的审计中,审计组老王在林业局提供的财务账套中发现,账上陆续记录了分批购买的办公设备、院子东边的附楼,但唯有一栋上下六层的办公楼没有记录。 “是不是办公楼还没有竣工结算?”另一名审计人员小郭问。 “只有经费收支账和专项资金收支账,如果没竣工结算应该给我们提供基建账”。带着疑问,老王随即清查了一遍会计资料,却没有该办公楼的基建账。 凭着一名老审计人的职业敏感性,老王认为这背后存在异常情况。随即审计组要求林业局提供办公楼房产证及办公楼建设基建账,却连番遭到拒绝。 “办公楼建设不在白局长任期,你们对这部分资料的调阅是不是超出你们的审计权限了?”对于审计组的要求,该局财务负责人赵科长表现出异常的不满。 针对这种情况,审计组为避免打草惊蛇,决定另谋出路,继续查证。 个人的钱和公家的钱混在一起了? 审计人员在审计机构编制时发现,该单位下设林产开发中心专营松香,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在市场经济放开后,专营优势消失,原有人员离岗后,部分人员因没有创业能力,工作关系仍在林产开发中心。这部分人曾上访要求单位承担养老保险的问题,但是在经费收支账中并未发现这方面的支出。经过分析判断,审计人员认定该单位存在账外资金,审计组决定对L市林业局进行突击盘库。 “我们最近支出的一些单据还没有入账,要不等我们整理好你们再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盘库,财务赵科长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显得有些抗拒。 “没事,我们的现金盘点有专门的公式,没入账的收支票据都算作现金。”赵科长见无法再拒绝就让出纳小刘打开了保险柜。经审计发现现金盘盈2.35万元。2.35万元的盘盈对现金流量并不大的林业局来说数额已算不小。 “应该是出纳在现金支出时将个人的钱和公家的钱混在了一起。”面对这样的盘点结果赵科长越发显得不安起来。 “是的、是的。”已经乱了阵脚的出纳小刘也连忙随声附和。 “刘科长,你现在是副科级别吧?月工资应该在5000左右,个人的钱混进来一两千还有可能,这一下子混进来这么多,单位是不是给你利息啊?”面对两人的解释,审计组老王提出疑问,但赵科长依然坚持现金盘盈是混到公款里的私人款项的说法。 办公楼“找到了” 面对僵持不下的局面,审计组启动了谈话程序。在翔实的审计证据和审计人员的耐心解释下,林业局现任领导承认该局存在账外资金的事实,并且这笔资金确实与“消失”的办公楼有关。 原来,L市林业局与某房产开发商合作开发办公楼所在原址,并由某开发商协助出售新办公楼一、二、三层,销售收入由林业局支付基建费用和各类税费。但林业局在收到一、二层出售收入后并未用于支付建设费用而是用于单位的日常经费支出,导致房产一直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在一、二层商户多次要求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林业局再次出售第三层,但随着费用的增加,出售收入已不足以支付房产证办理的税费和基建费用,所得收入300万元寄存在某拍卖行账户,林业局用于支付办公经费200万元,在白局长任期,因经费紧张又从该账户中提取5万元,用于支付职工的因病借款。盘盈的2.3万元就是因为该职工归还借款后,财务人员未将该笔资金及时归还拍卖行账户,与单位经费混用造成的。 对此,L市审计局依法做出责令L市林业局追回私存私放资金,明晰办公楼产权关系的审计决定。(顾娟娟 王秀华) 来源:审计署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