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浙审法〔2018〕124号)的相关规定,按照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的具体部署,现将我局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一、温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 决策事项:温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温州市审计局; 承办时间:2019年末至2020年5月; 实施计划:按照《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审秘〔2019〕8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 温州市审计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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