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承担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