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实施计划
1
2021年度审计项目结果公告计划
秘书处
2021年12月
全年实施,列入年初公告计划的项目在完成后3个月内公告。
2
制定浙江审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年3月
1月调研并起草文本,2月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3月印发实施。
3
修订《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内审处
6月底前提交送审稿、10月底前提请省政府审议、12月底前完成。
4
规范性文件清理
法规处
2021年5月
1月-3月调研,4月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5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