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4日至3月19日,对泰顺县人民政府2018年至2020年的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8年至2020年,泰顺县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异地搬迁等4个方面资金4537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以来,泰顺县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百五万”行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审计也发现泰顺县存在高标准农田管理管护不到位、农村公厕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畅、生态搬迁及资金补助工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高标准农田管理管护不到位。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未拨付到位。部分工程款支付不到位。10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及时验收。二是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6个地块23.59亩高标准农田被违法占用。1703.83亩高标准农田存在未耕种现象。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农村公厕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畅。6座资源化站点使用情况不佳,存在垃圾乱堆放及随意填埋等情况。3座公厕存在损坏及未正常使用情况。二是4个乡镇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未集中处理而自行焚烧、填埋。三是个别地方存在露天垃圾堆放点。四是6户对象户厕改造重复申报。 (三)乡村产业发展方面。490万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未使用。 (四)异地搬迁及其他资金管理方面。一是个别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各类补助资金。二是违规向50名已死亡对象发放各类资金98781元。三是生态搬迁及资金补助工作不到位。四是重复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强化土地执法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农田行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策制度落实,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泰顺县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