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5日至4月2日,对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2018年至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温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了很大努力。但审计也发现市国资委在内部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资监管信息系统部分未发挥效用。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于2013年开始建设,因未实现预期功能,2018年软件开发合同终止执行。目前,硬件设备已由市大数据局统筹安排使用。 (二)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出纳人员兼任会计档案保管、收支账务登记工作,工会经费未收取个人会费,未按实际结算价列支工程款。此外还存在重复发放慰问补贴,个别人员参加收费培训未按规定审批等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市国资委加强资产管理监督,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前期调研和过程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财务报销工作。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国资委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