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29日,对泰顺县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底,泰顺县公租房保障412户679人,全年发放公租房补贴119.4万元。2020年,泰顺县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9759.4万元,当年支出合计10494.4万元,上年结转735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泰顺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其他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在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环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税收应免未免12.61万元。二是违规扩大范围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93万元。 (二)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已竣工验收备案的公租房空置1年以上。二是棚改项目基本建成后超过1年未分配入住。三是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四是住房困难群体应保未保。五是住房租赁管理系统利用率低。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泰顺县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推进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应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泰顺县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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