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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5/2022-0002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第9号公告:温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时间:2022-11-01 09:20:12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2日至3月18日,对温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1年,市检察院部门预算总收入10773.7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9303.18万元、年中调整增加1470.59万元;预算总支出10665.42万元,为本年度预算的98.99%。2021年,市检察院省拨资金收入253万元,上年结余38.01万元,支出240.22万元,执行率82.55%。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但审计也发现市检察院在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一是4类服务采购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二是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三是非税收入17.5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合同管理方面。一是1个项目提前支付设备采购款项;二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款31.33万元;三是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不到位。

(三)涉案财物管理方面。一是案款登记台账与财务账不一致;二是涉案物品接收、移送手续不规范。

(四)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未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二是4个已竣工决算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三是应付款长期未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和规范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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