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21日至11月3日,对乐清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2年,乐清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72亿元,支出163.6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5.79亿元,支出245.7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36亿元,支出20.9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2万元,支出15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乐清市人民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守牢财政安全底线,助推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乐清市在财政收入真实性和完整性、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违规收取耕地指标调剂费、部分土地指标调剂费和走私涉案罚没物品拍卖收入应作未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及时上缴国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二)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方面。存在政府产业基金对产业引导不明显,子基金货币资金闲置、返投比例不足、投向不符合协议约定等问题。 (三)重大资金使用及绩效方面。存在总部经济奖励资金绩效不佳、固态电池研究院共建项目运行停滞、往来款和结转2年以上的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缓慢等问题。 (四)财政国资运行及债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无预算支出、3个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未达预期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财政风险管控、强化预算收支管理、优化基金运作模式、加强政策跟踪评估等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乐清市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