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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出炉

7月23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白剑峰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围绕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重大风险防范等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一年来,共完成审计项目1739个,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5862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37.17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842项。

报告指出,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多重挑战叠加的严峻考验,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报告主要围绕五方面阐述审计开展情况:

聚焦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市县财政收支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面不全、应交收益核定不准确,7家省级国企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交数少计9.85亿元;6家单位6.57亿元大额资金未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部分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及采购方式违规;8家税务机关未严格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应减征相关税费160万元;多个税种少征税款;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量,项目融资收益难以平衡。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先进制造业要素保障、科技资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市县贯彻落实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杭州第19届亚运会、重大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8个县46个重点制造业项目推进不及预期;部分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和成果验收不到位;部分县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项目违规占地、未完工先验收;8个县部分招商引资项目缺乏有效监管,未达预期绩效;部分重大交通枢纽项目功能实现受制约,存在断头路、梗阻路等问题;连续6年对杭州第19届亚运会进行跟踪审计,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省属国有企业省外投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海洋生态保护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投向省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仅占省外投资总额的24.86%,占比偏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批量担保业务风控存在薄弱环节;2家城市商业银行4.36亿元贷款已经具备不良贷款特征,但未纳入不良资产管理;部分海洋资源长期低效利用或被违规占用,13个市县海域使用金征管不规范。

聚焦共同富裕先行开展重点民生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高校建设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25个县7.89亿元涉农财政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部分村集体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违规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1322万元;医学检查检验互认等惠民政策落实不力,部分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价高于原采购价;部分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校企分类改革任务未及时完成、大额采购不规范。

聚焦国有资产增值增效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5家企业重大资金使用决策不规范、3家企业风险管控不到位;12家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出租资产、租金未及时上交国库;部分县未经审批违规占地、占林、占水,工业废气、土壤污染等防治不力。

报告还介绍了省审计厅一年来移送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省审计厅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8件,跟踪督促办结历年移送案件54件,处理处罚115人,追缴违法所得及罚金1.19亿元。

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进一步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狠抓政策完善落地,提升政策引导保障成效;做好财源统筹文章,组合使用专项债、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工具;提升治理服务水平,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进一步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职责。财政领域,优化地方债务防范化解机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金融领域,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关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国企国资领域,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进一步落实民生事业发展大计。办好民生实事,保证用于民生的财政支出;建好共富机制,加大对就业、低保等情况督促检查;护好资源环境,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四是进一步严实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报告指出,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律法规的问题,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要求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法规和制度的问题,已要求有关部门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均采取了积极措施,许多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

(https://sjt.zj.gov.cn/art/2024/7/30/art_1320647_58904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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