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4日至5月24日,对温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3年,市公安局(含下属单位)年初预算185443.82万元,年中追加3115.91万元,预算支出181877.08万元,预算执行率96.46%。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推进全市安保维稳、经济护航发展、社会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安排的工作任务。但审计也发现,市公安局(含下属单位)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不足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予以纠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50.38万元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二是581.27万元往来款项管理不到位;三是71次公车维修结算不规范。 (二)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14处房产管理不到位;二是15.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与管理不严;三是温州市监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竣工价款结算不及时。 (三)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不规范;二是超公开中标合同10%金额增购警用摩托车;三是个别信息化项目投建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公安局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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