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12日,对中共温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台办)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4年,市委台办部门年初预算收入960.71万元,年中追减5.64万元,部门预算支出947.39万元,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9.2%。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市委台办在温州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部门职责开展工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市委台办在预算编制与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将下属单位结余资金41.16万元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1项委托合同绩效考核管理不到位,个别工作指标无相应约束措施。 (三)未及时收取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担保金7416.7元。 (四)部分经费支出未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与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管理、采购合同管理、经费支出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委台办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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