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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11-14 15:32:52 浏览次数: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1日在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温州市审计局 林琼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0个,发现违规金额2.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01条,促进建立和完善制度27项。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单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4+1”重要要求,紧扣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锚定全力冲刺“双万”城市、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社会运行平稳。

——持续优化财政治理,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紧盯国家超常规增量财政政策,2024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35.2亿元;省级“8+4”政策资金106.2亿元,居全省第一。积极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制定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系列制度,建立分类分级保障和大额支出预算会审机制,2025年市级部门支出需求压减超5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两新”政策财政保障方案、打造“两新”政策惠企直通车,相关做法入选全省“两新”典型案例和全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一市一品”特色亮点项目。

——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城市能级加快跃升。实施“强城行动”,深入推进“五城三园”建设,杭温高铁如期通车,城市空间格局加快重塑。深化创新驱动,完善“一区一廊一会一室一集群”创新格局,全面启动大孵化集群建设,世界青年科学家联合会全球业务总部落地温州,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设施建设,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全市日供水能力增加201万吨、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增加27.12万吨,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提高。

——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共同富裕扎实推进。深化“三医”联动集成改革,健全医保政策体系,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等制度,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深化“优教强城”行动,完善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升级实施优教供给等“五优”工程,助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深化“文化强市”战略,成功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影响力市长交流大会等国际活动,雁荡山、楠溪江入选全省千万级核心景区培育名单,地域文化影响力持续提升。

——持续深化整改格局,审计整改见行见效。巩固深化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做深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闭环落实全面整改,构建全流程管理机制,依托整改系统动态管理全量问题,实现审计查出问题按期整改率100%;协同推进专项整改,建立“五督”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跨部门协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督导,推动形成整改合力;聚焦重点靶向攻坚,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书面函告等针对性举措,推动压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6月底,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59.44亿元。

一、聚焦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4年,温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81亿元、支出412.8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1.84亿元、支出461.8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6亿元、支出1.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0.21亿元、支出280.71亿元。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决算管理不到位。一是年初预算安排与项目资金测算不符。8家预算单位8个预算项目核定额大于测算明细汇总额1913.8万元。二是决算编制不真实。2023年12月,1家单位通过将3.6亿元支出转列预拨经费挂账,少列财政支出,达到账面收支平衡。三是预算管理系统维护不到位。未对支出标准库中17大类通用支出标准进行维护更新,未对项目类型库中73家单位134个预算项目的类型、期限进行动态调整。

2.资产统筹工作有待提升。一是资产盘活统计不准确。2家国企将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以前年度安置房出售款等计入当年盘活成效,涉及金额6507.92万元。二是财政收入未及时收缴。5家单位非税收入532.77万元未及时收取;19家单位非税收入等1.67亿元和2年以上结余资金3156.3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13家单位未及时清理挂账3年以上往来款3.38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1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一是支出程序不规范。6家单位专项资金分配等45个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决策滞后,涉及金额6.79亿元;10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8772.49万元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二是预算刚性约束不足。5家单位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经费207.08万元。三是公务支出管控不严。16家单位350笔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公务支出存在审批不到位、报销不规范、结算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46.64万元。

2.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一是采购方式执行不当。4家单位7个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等情况,涉及金额1653.21万元。二是采购程序管理不严。5家单位9个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存在供应商资质审查不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评审因素设置违规等情况,涉及金额528.77万元;4家单位17个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履约时间,涉及金额760.6万元。三是采购款支付不合规。5家单位7个项目在合同履约完成前提前支付采购款157.07万元。

3.为基层减负和“过紧日子”要求未全面落实。一是向下属国企摊派费用。2023年至2024年,1家单位将行政事务性支出2468.53万元在下属国企账上列支。二是资产资金存在闲置浪费。1家单位2020年至2024年超需求印刷书籍并闲置5364册,涉及金额137.5万元,其中1562册闲置4年以上;2家单位未及时迁移2个已停运信息系统数据,增加不必要支出49.82万元。

二、聚焦强城兴村融合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强农惠农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鹿城等11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强农惠农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未统筹使用。5个县4812.85万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2个县126.69万元惠农补贴结余资金滞留乡镇,未及时收回。二是资金发放依据未更新。2个县未及时更新耕地确权图斑信息,导致1.31万亩非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多列支耕地地力补贴116.12万元。三是资金发放审核不严格。7个县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生态搬迁补助等惠农资金78.33万元。

2.“三农”项目建管不到位。一是建设规划不健全。3个县未按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的专项建设规划,未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二是发包程序违反公平竞争原则。5个项目存在违规开展邀请招标、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等情况,涉及金额7853.47万元。三是建成项目使用效益不佳。6个项目存在未及时投入使用、收益未达预期等情况,涉及投资额4051.16万元。

3.“三农”相关金融政策未有效落实。一是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开展不到位。2个县未开展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工作,未建立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工作会商制度。二是涉农贷款利率设定不合规。7个县发放的2295笔粮食生产贷款和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利率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增加财政支出42.11万元、农户支出126.85万元。三是农业保险参保数据审核不严谨。1个县粮食作物参保面积比实际面积多5335.04亩,造成财政多付保费29.61万元。

(二)减污降碳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减污降碳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减污降碳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上级补助资金未统筹管理。1个县未按规定收回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的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200万元;2个县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764.06万元。二是项目建设资金存在缺口。1个项目于2024年12月竣工验收,截至2024年底,由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原因,实际完成投资2.15亿元中存在建设资金缺口1.02亿元。

2.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漏洞。一是项目推进力度不足。79个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项目因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原因实际已取消或未实施。二是项目建后管理不严格。4个项目建成后存在绩效未达目标等情况。

3.减污降碳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污染防治目标未达成。2022年至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等4项生态环境主要约束性指标均有1至2年未达年度考核目标。二是危废管理工作推进不力。2022年至2024年,温州市分别有141家、119家、122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纳入危废产废单位管理清单等问题;温州市2024年危废填埋比未达省级三年攻坚行动要求。三是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未完成。5个省级循环化改造园区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园区未完成改造任务等问题。

(三)文化建设发展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本级及鹿城等4个县文化建设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文化资金项目管理不严。一是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不规范。2个县出台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存在缺少资金分配依据、发布时间滞后等问题。二是资金使用不合规。2个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未按实拨付、违规预拨等情况,涉及9个项目2270万元;2项上级拨付非遗专项资金共79万元实际用途与规定不符。三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6个文旅“双百”计划重大项目应开工未开工或延期开工,涉及总投资6.39亿元;3个文旅投资项目未启动或进度滞后于计划要求,涉及总投资2.18亿元。

2.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力度不足。一是非遗传承保护机制不健全。市本级及3个县未按规定制定非遗保护规划,市本级及1个县未按规定的频次、程序等要求开展非遗传承人评估工作。二是文保单位基础工作不扎实。144个文物保护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记录档案、划定保护范围。三是文物保护措施不到位。227个不可移动文物消失,8个文物保护单位存在建筑损坏未修缮、修缮进度滞后、修缮不彻底等情况。

三、聚焦城市品质提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本级及瓯海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基础工作推进力度不足。一是规划体系不健全。截至2025年3月底,温州市尚未出台供水、雨水、污水和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全市管网建设缺乏系统性依据。二是规划要求未按期完成。2个“十四五”规划要求完成的管网项目未按期启动,山区管道用气存在覆盖盲区。三是管网普查不全面。171.8公里燃气管道、24.82公里道路配建管网未开展普查或关键普查数据缺失。

2.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程序倒置。4个项目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的情况。二是工程质量管理不严格。1个县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前期排查中存在带水作业等不规范操作,涉及检测费用3812.43万元;52个已完工标段在竣工验收前质量调查中发现3.45万处管道存在破裂变形、连接脱节等问题,导致工期延误48天至1377天,其中16个标段至2025年4月底未能竣工验收。三是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施工单位应缴未缴矿渣出让款487.62万元;4个项目因计量不实等原因,多计多付工程款850.05万元。

3.设施运营维护不到位。一是管廊收费机制未执行。2家单位未按要求向2条管廊入廊单位收取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二是管廊资源闲置浪费。2条管廊投资额合计14.97亿元,建成后综合舱或电力舱无管线入廊,闲置3年以上。三是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未排除。5962条安全隐患记录未在期限内处理,97个压力监测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二)防洪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防洪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不规范。一是项目进度滞后。4个项目因资源要素未保障等原因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要求,涉及的9903万元国债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程量。二是海堤建设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2个海堤项目共计165.7米海塘堤顶宽度未达到5米的设计规范要求。三是跨区域海堤未有效衔接。由于前期区域间统筹谋划不足,2个跨区域海堤衔接段存在堤顶道路错位等问题。

2.成本控制不严格。1个项目招标文件未设置总承包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导致中标价高于限价777万元;2个项目存在外购土方量超实际需求、合同存在重大风险漏洞等情况,4003.3万元资金存在损失浪费风险,其中2818.2万元工程款已支付。

(三)瓯江引水工程建设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多付建设资金。一是多计多付进度款。瓯江引水工程二标段、三标段因单价审核错误或未按合同要求调整,多计多付进度款1661.41万元。二是重复支付安全生产费。瓯江引水工程二标段、三标段重复支付爆破安全评估等费用230.61万元。

2.工程施工管理不规范。一是未经审批增加建设内容。瓯江引水工程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增加初步设计批复外建设内容,增加工程费用19.28万元。二是建设与工程无关内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出具变更联系单等方式建设临时出渣便道,用于施工矿渣买受人清运矿渣,涉及建设费用915.86万元。

四、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开展重点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本级及12个县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保基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地方财政补助上缴不规范。截至2025年5月底,4个县未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地方财政补助资金1.74亿元及时上解市财政专户统筹管理;2个县违规动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历年结余资金作为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上解后,尚有1690.23万元缺口未补回。二是已停险种资金长期沉淀。原子女统筹医疗政策、原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分别于2019年1月、2023年1月取消,截至2025年5月底,9.12亿元资金沉淀未处置。

2.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医保参保人数未达到上级任务指标。截至2024年底,温州市实际参保人数为776.66万人,参保人数任务完成率为97.68%。二是个别县残疾人医保资助政策落实存在偏差。1个县仅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予以全额资助,未覆盖748名其他残疾人。

3.医药机构运营监管不到位。一是定点医药机构审批管理不严。2个县医保部门对场所布局审核不严,导致评分偏高,2家条件不符药店获得准入资格;2个县医保部门对2家定点药店在准入三年内违规变更地址行为予以审核通过。二是未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公开或上报信息。截至2025年3月底,未按规定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费用结构、定点药店定期上报医保目录内药品进销存数据等工作。三是定点药店药价优惠监管不严格。535家定点药店对自费客户开展药品折扣优惠,而医保客户无法享受同等优惠,侵害参保人公平交易权益。

(二)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本级和平阳等5个县共12家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不到位。一是违规报销。6家医院将本应全额自费的特需病房床位费违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多结算392.66万元。二是业务收入与薪酬违规挂钩。1家医院违规将医务人员薪酬与业务收入挂钩,涉及绩效奖金90.6万元。

2.医用耗材采购环节监管缺失。一是采购脱离财政监管。截至2024年底,6家市属医院使用自有资金采购的医用耗材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采购程序不规范。2家市属医院未按规定公开采购医用耗材合计1.02亿元。三是采购试剂监管不严格。1家医院采购使用3种未经注册许可或备案的体外诊断试剂659盒,金额合计23.98万元。

(三)中小学教育资源资金配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资金配置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教育帮扶协作政策落实不足。一是相关帮扶协作任务未完成。4所学校未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7项“县中崛起”帮扶任务指标;5所对口支援学校承担的6项跨地区教共体帮扶任务中,均有1至2项未完成。二是省拨帮扶资金使用不合规。8所学校将“县中崛起”等2项帮扶资金172.07万元用于自身建设事项,与规定用途不符;1个县未落实考核结果导向要求,将跨地区教共体专项资金421万元平均分配至学校。

2.教育物资服务采购管理不当。一是教育物资应集采未集采。6所学校13个应集采教育物资项目未实施集中采购,涉及金额811.62万元。二是教育物资服务违规招标。29个课桌椅采购标段招标参数量身定制,7个阅卷服务项目招标前已确定供应商,涉及金额1860.48万元。三是教育设施设备使用效率低下。截至2025年4月底,15所学校采购的4083套午休躺睡装备、1804套课桌椅、4个课程平台未启用、闲置或挪作他用,涉及金额236.22万元。

(四)慈善事业发展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本级及平阳等2个县慈善事业发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慈善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账户违规设立、脱离监管。2个县慈善总会下属32个分会违规独立开设40个银行账户,未纳入县级慈善总会统一账户管理,截至2024年6月底账户余额合计1.02亿元,其中7个分会997.33万元资金存在转入工作人员账户等违规行为。二是资金违规出借、长期未清。1个县慈善总会2019年违规向县城投公司出借慈善资金1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底未收回。三是资金长期沉淀、低效运行。1家慈善总会账户下设的1个分会、55个基金账户768.72万元资金连续3年无收支运作,处于闲置状态。

2.慈善组织运行管理不严格。一是监管处置措施未执行。未依法对2家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慈善机构采取处置措施。二是慈善款物信息公示不充分。2个县慈善总会未规范公告定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或未全面公开慈善款物收支情况。

五、聚焦国有资产增值增效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温州市属2家国有企业集团、温州海经区管委会和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下属9家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资产管理效能低下。一是房产、土地长期闲置未利用。6家国企70处房产37.27万平方米、2处土地1.37万平方米空置1年以上。二是应收账款管理不到位。3家国企因合同履约纠纷等原因未及时收回租金、招商合同款等合计2.13亿元。三是资金存放不规范。1家国企25个账户资金未纳入集中管理,1.88亿元存款未实行协定利率。

2.经营风险防控不到位。一是大宗贸易存在坏账风险。1家国企开展“空转”“走单”式贸易,导致9008.31万元货款存在损失风险;1家国企在跨省购销贸易中对1.89万吨异地库存货物失管,造成3819.8万元资金存在损失风险。二是投资经营效益不佳。1家国企下属16家企业3年累计亏损均超100万元,亏损合计3.83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81家市级单位行政事业性房产及市级直管公房、公租房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产基础管理薄弱。一是直管公房管理制度修订滞后。截至2025年5月底,市本级仍沿用2009年出台的直管公房管理规定,未明确经营收益、修缮维护、危房处理等环节管理要求。二是房产会计核算不实。截至2024年6月底,6251处直管公房、1059处公租房、32处行政事业性房产因工程结算办理不及时等原因未入账管理。三是房产权属登记不规范。4481处直管公房、1069处公租房、13处行政事业性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建筑面积39.4万平方米;57处已移交或处置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或注销,涉及建筑面积15.76万平方米。

2.房产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房产移交工作开展不到位。18处房产应移交未移交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涉及建筑面积24.49万平方米;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部门与相关房产使用单位对20处房产移交情况认定不一致。二是房产出借出租不规范。6家单位将11处房产无偿出借下属单位、其他单位、企业等使用,涉及建筑面积0.92万平方米;3家单位未及时收回房租1398.49万元。三是房产统筹盘活力度不足。61处行政事业性房产1.85万平方米、115处直管公房1.3万平方米空置未有效利用。

3.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不到位。一是数据资产化推进滞后。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尚无入表的数据资产。二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收缴机制未建立。截至2025年5月底,市本级授权5家企业运营公共数据,应用于6个场景,均为无偿使用。三是信息化项目权属未明确。6家单位的6个信息化项目未在建设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情况,涉及金额1643.4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耕地、河流等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耕地资源管护利用不到位。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规范。2个县将8346.38亩高标准农田违规建设在林地或果园区域。二是粮食功能区整治效果不佳。2.66万亩粮食功能区经整治优化后,仍存在未落在高标准农田等区域内的现象。

2.水环境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温瑞塘河断面水质未达标。2022年至2024年,23个市控及以上断面中分别有6个、2个、3个水质未达水环境功能区要求;1个断面2024年内7个月水质未达规定标准。二是超范围海水养殖。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147.32公顷海水养殖区域超出规划范围或处于禁养区内。

六、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市审计局持续巩固深化与纪委监委、巡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5件,本报告年度及以前报告年度问题线索有处理结果的42件,相关部门已查处86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6人、批捕4人、立案审查1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诫勉谈话10人、教育批评13人、提醒谈话等9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2326.21万元。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较为突出。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仍是腐败重灾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二)民生领域骗补套利现象屡禁不止。医疗、医保、教育等领域本应是保障民众福祉的坚固防线,然而一些不法团伙却将其视为谋取私利的“唐僧肉”,严重冲击社会秩序、影响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公职人员违规谋私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以手中权力为筹码,为个人及亲朋谋取利益,严重破坏了良好的政治生态与营商环境。

对报告年度内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等进行了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事项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各单位普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上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审计整改“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整改实效,并于今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能。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市财政局要督促预算单位规范编制预决算,强化审核把关,提升预决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控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加强运营收益归集,提升闲置资产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完善盘活成效审核机制,科学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资金闲置浪费;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坚决落实好为基层减负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

(二)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持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抓好招投标、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管控,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地下管网建设、防洪减灾、瓯江引水等项目建设,健全各方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合同管理和工程进度款计量审核,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强化工程质量和运维监管,不断提高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大孵化器集群建设,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优化孵化空间布局,提升孵化空间服务水平。

(三)聚焦重点民生领域,推进民生福祉可感可及。深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规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推动兜牢民生底线,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优化教育、文化等领域政策供给,加强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相关资金使用效益管理,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优质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强农惠农相关决策部署,加强“三农”项目监管和资金统筹,助力乡村振兴;督促各慈善组织细化内控制度,严格把关慈善资金募集、分配和使用,推动慈善资金和资产高效运用。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资产资金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效能,不断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大力开展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提升各类存量资产资源使用效益;加强土地、海洋等生态资源保护,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力度,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确保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充分挖掘数据资产价值并积极探索交易运营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数据资产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