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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25/2023-0003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3 16:11:21 浏览次数: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

——2023年8月22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温州市审计局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财政资金管理、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保障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为温州做强做大“全省第三极”,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3个,发现违规金额3.73亿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00条,促进建立和完善制度38项。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部门、单位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主线,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治理体系。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中创新嵌入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模块,提升系统治理效能。重塑“3+1”财政大监督体系,颗粒化梳理重点领域财经纪律风险清单。获批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和增幅均创新高。

——聚力发展稳进提质,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出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向上争取资金要素1205亿元,撬动有效投资3290亿元,有力保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建立县(市、区)“三保”监管服务机制,强化资金风险预警,开展“一债一策”“一地一策”工作,稳步推进化债进度。明确党政机关过“紧日子”18项81条负面事项,2022年全市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9.5亿元。

——紧扣重点保障领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提品质”行动,建成亚运场馆并实现惠民开放,完成“精建精美”、老旧小区改造、省级未来社区等项目建设。实施纾困解难“30条举措”等一揽子政策,打出“退、缓、免、减”税费组合拳,直达快兑惠企资金453亿元,助力企业减负纾困。持续加大民生支出,全年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推动保障“温馨教室”“优托护苗”等民生实事落地。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坚持广开源、严支出、增绩效,不断优化财政治理,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社保资金未统筹管理。市财政局未将洞头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76亿元纳入市级统筹管理。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或使用。服务业发展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7263.96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或使用进度缓慢。

2.财政收支管理不精细。一是财政收入未按时收缴。4宗地块6.07亿元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缴。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182.2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预算科目核算不规范。市本级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信息系统与设备购置费用等2686.5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6个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8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收支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执行不严格。2家单位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其中1个项目执行率为0;8家单位超预算列支、以拨代支等2934.78万元。二是资金未及时上缴。11家单位未及时上缴部门预算收入、结余资金等2713.83万元。

2.合同履约管理较薄弱。一是未执行合同约定内容。7家单位未督促服务商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次数、服务地点、完成期限、活动形式等提供相应服务,涉及29个项目合同,金额合计1026.46万元。二是合同款项支付不规范。7家单位25个项目在合同履约完成前全额结清款项,涉及金额597.27万元。三是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2家单位5个服务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事项决策等程序倒置,涉及金额231.91万元。

3.内控制度管理不到位。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3家单位内控制度存在未及时修订、与上级政策不符等情形。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4家单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537.94万元。三是政府采购不规范。5家单位存在采购方式不合理、结算不规范等情形,涉及金额966.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审计情况。

对苍南县、文成县、平阳县的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3个县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共富要求,在推动乡村治理,优化人居环境,强村富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共同富裕资金要素保障不到位。2个县未充分利用创业担保基金向满足贷款条件的重点人群发放贷款;1个县未及时拨付2020年、2021年省级、市级各类涉农补助资金20230.19万元、2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499.3万元。

2.产业发展推进力度不足。一是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建设不到位。上虞-文成山海协作“产业飞地”未及时编制建设发展规划,未组建运营管理机构、健全相关机制,未保障人员和建设用地指标到位。二是招引项目推进不理想,1个县34个项目存在未实际落地、落地未投产、实际投资规模缩水等情形,1个县20个省重大产业项目存在建设进度滞后、投资完成率低、用地保障不到位等情形。

(二)产业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对我市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补助政策执行把关不严。1家单位向不符合活动规则的2个旅游平台发放门票优惠补助和消费券补助71.34万元,向场馆建设、开放时长未达要求的4家民办博物馆发放新建馆一次性补助等25.93万元,向未备案的12家社会文艺团队发放补助48万元。1家单位未严格审核风电光伏应用项目补贴资料,多发或少发补贴18.05万元。

(三)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审计情况。

对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6个县(区)紧盯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不断探索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有力助推了温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供地要求未执行到位。2021年、2022年均有5个县(区)工业地块出让未达到“限地价竞税收”出让方式占比40%的要求。如龙湾区2022年出让工业地块合计1417.5亩,其中仅52.95亩实行“限地价竞税收”出让,占比3.74%。

2.土地利用绩效不佳。截至2022年12月,6个县(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的工业用地项目分别有36个、24个,涉及用地面积合计1250.52亩。如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区C-04-02地块项目涉及工业用地38.9亩,延期开工284天。

3.项目协议未签订或条款设置不合理。6个县(区)147个工业用地项目未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99个项目签订合同时未约定亩均税收、违约责任等关键约束条款。如韵达浙南(温州)快递电商总部基地项目于2020年6月30日供地,至今未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涉及用地面积162.85亩;苍南县紫菜加工产业园A-01地块项目投资合同未约定亩均税收等达产验收指标,涉及用地面积52.81亩。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百项千亿”工程推进审计情况。

对温州江心屿、瓯江引水工程等“百项千亿”工程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聚焦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重大产业三大领域,积极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未按计划推进。一是投资计划完成率低。绕城高速乌牛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未按计划开工;瓯江引水工程二标段、三标段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分别延迟171天、82天。二是项目结算进度慢。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南塘至黄华段等5个已完工高速公路工程项目50个合同未完成结算;7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未及时完成政策处理费用结算。

2.建设程序把关不严。一是在建工程未批先建。温州江心屿改造提升工程(东园)二标段存在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问题。二是已建工程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缺失,瓯江引水工程16.57亩临时用地未审批。

(二)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建设情况跟踪审计、瓯江(温州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组织实施的项目基本能按工程建设程序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发包管理不严格。一是发包方式不合规。35个限额以上项目存在未经招投标直接发包、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47亿元。二是发包程序执行不严格。18个项目询价程序执行不到位,存在程序倒置、资格审查不严等情形。

2.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管理不精准。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6个标段多编预算1226.57万元,工程信息化建设等13项费用预算5451万元编制依据不足。二是未按计划实施。5个项目未按计划于2022年开工,涉及投资额12.85亿元;8个项目未按计划于2022年完工。

(三)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6个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3个部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共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信息系统重复建设。2家公司分别以44.52万元和47.2万元开发建设功能雷同的数据融合平台。二是建设进度缓慢。7个信息化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完成项目验收、交付。

2.信息系统使用或处置不到位。一是5家单位10个系统存在长期闲置、使用率低或短期内停运等情形,涉及投资额共798.99万元。二是报废核销不及时。4家单位28个信息系统停用后未能及时处置清理,涉及投资额762.95万元。

3.公共数据管理质效不佳。一是共享公共数据归集缓慢。截至2023年1月,市本级80家单位无条件共享公共数据归集率为32%,已编目应归集的1325项数据尚未归集,单位间“公共数据孤岛”仍未有效贯通。二是共享公共数据安全存在风险。8家单位申请的58个共享数据接口长期未使用且未及时关闭调用权限。

四、重点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围绕“稳就业”“保就业”战略部署,不断健全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企稳岗减负红利有力释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不到位。一是培训政策未覆盖重点人群。部分登记失业人员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未享受政府培训政策,机械设备安装工等6个紧缺工种未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补贴发放不精准。市本级发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440人次职业培训补贴29.71万元。三是技能人才评价监管和证书核发工作不到位。市本级向从业年限未达要求的340人发放职业证书,向253人次核发同一工种高低等级证书次序颠倒。

2.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一是发放不符合条件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市本级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养老保险参保和领取养老金人员等516人发放失业补助354.99万元。二是对重复参保和稳岗政策落实监管不到位。市本级5250人跨统筹区重复参保失业保险3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企业收到的991.27万元社保费返还和稳岗补贴未及时发放至用工单位。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

对市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聚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一是资金下达不及时。2020年至2022年5月,市区两级财政未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省拨公共卫生资金1.48亿元。二是信息化项目效益不佳。21个信息系统由于互联互通共享不足,存在不同信息系统同一关键指标不一致的情形;2个基层医疗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医疗设施利用率低。17家卫生院共设有住院床位415张,但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住院人数为零;3家卫生院医用诊断X射线机等14件医疗设备使用率低、长期闲置。

2.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不力。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不规范,截至2022年6月,市区785名家庭医生签约对象的联系方式为空或错误。

(三)特殊群体综合帮扶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民政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部分县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围绕特殊群众救助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着力改善特殊群体生活条件,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低收入群众及水库移民帮扶工作不到位。一是“雨露计划”教育补助政策未有效落实。2个县632人次应享未享“雨露计划”教育补助政策,涉及金额189.6万元;1个县95.7万元“雨露计划”教育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在读低收入农户子女319人。二是住房帮扶工作开展不到位。3个县97户住房困难家庭未实现公租房保障应保尽保;1个县29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2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发放。三是水库移民资金发放不精准。20名人员违规享受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扶持直补资金18.27万元。

2.养老政策推进不到位。一是养老机构建设不到位。温州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未达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值;3个区(市)未完成200张床位以上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全覆盖建设任务。二是养老服务补贴审核不精准。数据显示存在单人同一天为20名以上老年人服务等情形,涉及金额11.50万元。

3.“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不足。3个县(市)未将“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6个乡镇(街道)未按规定建立“残疾人之家”,12个“残疾人之家”未正常运营。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5家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国有企业积极推进改革整合,主职主业更加清晰,国资运营质量逐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房产、设备管理不到位。一是房产、设备闲置。市城发集团441宗待安置房源5.51万平方米空置5年以上,其中146宗空置10年以上;市交发集团5793万元生产线设备长期闲置未利用。二是房产使用管理不到位。2家企业所辖的23处房产5502.45平方米长期被街道、职工等无偿占用;市城发集团113宗房产符合条件但未办理产权证,涉及建筑面积4.31万平方米;温报集团9处房产6027.02平方米出租未经公告或公告执行不到位。

2.应收款项管理不到位。温州设计集团2021年、2022年分别仅完成“理旧账”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15.41%、31.69%;5家国有企业未及时清理应收款项2.68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3家融资担保公司和1家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探索产业基金投资模式,不断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效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融资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融资担保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力度不足。温州市创业担保基金设立4亿元贷款额度,但2020年至2022年温州市信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笔4260万元。二是担保费收取不规范。温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143户科创型企业收取担保费未执行优惠费率,多收62.38万元。

2.产业基金运营管理不佳。一是返投比例不足。截至2022年末,温州市科创基金4只子基金返投比例未达1.5倍的规定要求,涉及投资总额2.31亿元。二是资金流向外地关联企业。温州市科创基金、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子基金投资的2家温州企业将资金转移至外地关联企业,涉及投资总额4020万元。三是资金闲置。截至2022年末,市科创基金下设的2只子基金8402万元超1年未使用,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等2只基金账上资金余额合计1.03亿元,长时间未分配使用。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6个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8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和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基础管理薄弱。一是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7家单位往来款2.91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二是资产核算管理不到位。7家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提前入账、未入账等情形,涉及金额1075.65万元。三是资金竞争性存放规定执行不到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基本户2022年月均存款余额2185.21万元,未实行竞争性存放。

2.房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房产产权登记不到位。3家单位4处房产产权登记错误或未做产权登记,涉及面积2268.02平方米。二是房产长期闲置。3家单位43处房产长期闲置、未盘活利用,建筑面积合计7178.11平方米。

3.公物仓运行管理不到位。一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市本级尚未制定公物仓清查盘点相关制度。二是资产未统筹利用。8家单位未充分利用在仓资产,同期购置同类资产30件,涉及购置金额17.23万元。三是入仓资产利用率较低。517件在仓资产已闲置1年以上未曾调剂周转。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温州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瓯江(温州段)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然资源开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取得较大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瓯江(温州段)流域水生态保护推进力度不足。一是水域水质未达标准。乐清市4个水库水质未达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永嘉县6座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率低,其中1座污水处理站达标率为0。二是涉水领域监管不严格。24家混凝土企业未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199家企业应办未办排水许可证;139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审批;4处河道被违规占用,面积合计4.72亩。

2.土地管理不到位。一是收储地块管理不规范。5宗在储地块249.41亩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2宗收储地块72.74亩未经审批交由其他单位经营使用。二是临时用地缺乏有效监管。3个项目临时建设工程(用地)许可到期但未恢复原状,1个项目临时规划许可违规延期。

3.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执行不严。一是水资源规费征收不到位。1家市级部门及5个县(市、区)未向使用自备水源的取水单位征收污水处理费1049.78万元;3个县(市、区)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费111.97万元、水资源费137.86万元。二是涉水执法不严格。5宗违法占用水域案件处罚不到位,83宗涉水案件应收未收加处罚款或滞纳金367.48万元。

六、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持续巩固深化与纪委监委、巡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6件,本报告年度及以前报告年度问题线索有处理结果的19件,相关部门已查处5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立案审查12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诫勉谈话11人、教育批评21人、解聘等2人,追缴非法所得及罚款197.75万元。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民生领域,主要是部分企业、个人或利益团伙通过伪造资料、虚报业务等手段,侵占医保基金、骗取民生补贴资金等,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政策效果;二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主要是在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操纵招标、围标串标、输送利益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造成采购物资或工程项目质量隐患和财政资金损失;三是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时有发生,主要是个别公职人员违规决策、履职不当、挪用公款、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对报告年度内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等进行了处理,对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各单位普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上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审计整改“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整改实效,并于今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聚焦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管理能力水平。规范预决算编制管理,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收入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财政收入,科学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浪费。做深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细化绩效指标体系,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各预算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

(二)聚焦助企利民纾困,推进民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乡村宜居宜业等方面的资金保障,推动政策发挥实效;加大就业、医疗、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政策供给,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优质均衡;加大产业政策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力度,提高奖补政策兑现效率和精准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产业发展引导作用;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措施,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难题。

(三)聚焦资金项目监督,保障关键环节规范运行。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引导财政政策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拨付,保障重大项目顺利落地;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动收回房产租金等应收账款,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率;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布局,提高系统使用效益,保障信息化项目发挥实效。

(四)聚焦重点领域监管,着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完善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项目前期科学谋划和收益动态监控,有效降低债务风险;规范产业基金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领带动作用,服务本地产业发展;加强土地、林地等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规范土地、水资源使用审批和资金征收管理,确保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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